马丁路德金时代美国的背景介绍
马丁路德金非暴力主张的提出背景 从当时提出的内部原因来说: 首先,就非暴力思想而言,当时的非暴力主张思想已经成熟,并且传播到了美国,被马丁路德金所接受。经过甘地在印度领导的20余年非暴力反抗活动,非暴力运动已经发展成熟,并形成了一套特有的“非暴力思想”。
这为马丁路德金的活动提供了思想前提。1959年,马丁路德金到印度游历,并进一步发展了甘地的非暴力策略。随着矛盾的日益激化,他的非暴力思想也进一步形成,并用于指导接下来的一系列实践运动。
其次,就非暴力运动本身而言,非暴力运动和暴力运动相比有着很强的优越性。以往的暴力运动给穷苦的人带来的有可能是解放,但由于给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政府的残酷镇压,对于参与者更多的是流血和牺牲;而非暴力运动采取了“非暴力不合作”的思想,形式上比暴力反抗温和得多,同时也会使与政府的矛盾有所缓和,间接地在达到目的的同时减少了人员伤亡和对社会的消极影响。
再次,就当时马丁路德金个人的情况来说,他的情况也比较适合提出非暴力主张。他提出此项主张的时候正值壮年,有着比较高的社会地位、比较丰富的社会关系、比较大的知识储备、对于非暴力主张的充分认识和进行非暴力运动的激情。
这对他提出非暴力主张和把非暴力主张应用于实践是很有帮助的。 从当时提出的外部原因来说: 就当时黑人的生存状况而言,低下的生存状况很大程度上刺激了黑人运动。许多资料证明当时在美国,黑人面临着社会的种族隔离政策、高失业率以及公民权的缺失等诸多问题。
就当时国民的合作程度而言,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主张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在1965年在华盛顿的“华盛顿工作与自由游行”活动将黑人运动推向了高潮,马丁路德金也是在此时发表了有25万现场听众的《我有一个梦想》著名演讲。
就当时黑人运动的情况而言,当时黑人运动高涨。1960年,黑人学生在发起的入座运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黑人的民权解放运动。大批黑人意识到要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高涨的黑人运动给了马丁路德金一个实现自己主张的机会。 就当时政府的态度而言,肯尼迪总统对马丁路德金的行动给予了一定程度上的支持。1963年春天,金和南方基督教领袖会议领导人在阿拉巴马州的伯明翰领导了群众示威。
此地以白人警方强烈反对种族融合而著称。徒手的黑人示威者与装备着警犬和消防水枪的警察之间的冲突,作为报纸头条新闻遍及世界各地。总统肯尼迪对伯明翰的抗议做出了回应,他向国会提出放宽民权立法的要求,这促成了一系列法案的通过:1964年国会通过了《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1965年国会通过了《选举法案》(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
这些法案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黑人、妇女和少数群体的地位,使联邦政府承担更大的责任去保护这些曾被剥夺公民权的人民,以免他们受到歧视。
比较宽松的政府环境给了马丁路德金提出非暴力主张的空间。 总之,就当时的外部条件而言,政府对这样的运动采取了“宽容”甚至支持的态度,没有过分地镇压;而当时黑人运动处在一个高峰期,非暴力运动有着强有力的群众基础。
从内部条件而言,非暴力思想当时已经成熟并且被马丁路德金接受,而马丁路德金又有条件去提出非暴力主张去发展黑人运动。基于以上背景,马丁路德金提出了非暴力主张。 以上是研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