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周喜军的儿子周磊】周喜军个人资料简介作案过程
长春婴儿遇害案疑犯周喜军自首后,曾一度有传言说自首嫌犯是顶包的,替他儿子周磊顶罪,孩子是自首人的儿子掐死的。图为犯罪嫌疑人周喜军的儿子周磊(资料图) 新浪实名认证为“报社编辑”的微博网友“何叶先生”于6日17:37报料称,“周喜军儿子周磊为真凶,周磊平日游手好闲,江湖称号‘经开三哥’。
警察在带周喜军指认现场时发现可疑,确认是父亲替儿顶罪自首,今日周磊已归案。传因婴儿小皓博父亲与其女友有染,遂劫车杀人报复。图为周磊、周喜军及被盗车监控照片,大家看看到底是老子在开车还是儿子在开车。”并发布了周喜军、周磊和当日监控拍下的被盗车辆照片。 不过警方否认这一说法。
吉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最新消息,“304”案件犯罪嫌疑人落网后,长春市公安机关连续作战,深入开展案件侦办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害婴儿的父母和亲属看到了婴儿遗体。经过深入侦查和搜集证据,认定周喜军为“304”案件犯罪嫌疑人。 周喜军,男,1964年2月11日生,出生地为吉林省公主岭市,户籍地为长春市经开区。公安机关已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坚决依法严惩犯罪。图为监控拍到的犯罪嫌疑人盗车时的照片 吉林省失踪婴儿案3月5日晚间告破,盗车地点距婴儿被埋地点不到40公里,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却历经近40个小时的“全民搜索”。最终的结果却是嫌犯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婴儿被不幸掐死抛尸雪中。
网友质疑,长春市斥上亿元建设的“火眼金睛”——天网工程,在此次破案过程中成了“睁眼瞎”,莫非又是一宗“豆腐渣”工程? “火眼金睛”失明 据新华社2010年8月报道,吉林省长春市“天网工程”二期建设8月11日启动,由长春联通(中国联通(600050),600050)独家承建。二期建设3年完成,届时长春市将实现所有单位、所有路口监控探头全覆盖。目前,长春市监控探头数量已达到5.8万个,今年年底,监控探头要达到6万个。 “为打造城市安全网,从2007年10月开始,长春市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统一立项为“天网工程”,总投资1.4亿余元。” 新华社的报道称。 “7点多在长春偷的车,8点多跑到公主岭了,几千名警察在市里瞎找,被盗车是市民报警找到的,嫌犯是自首抓到的,而平时如果有车辆闯红灯都能监拍到,我想问下,1.
4亿的天网工程是专门用来抓违章罚款的吗?”网友“股票飞马”表示。 中兴通讯(000063)承建“天网” 除了长春联通之外,吉林天网工程中还有中国最大的通信设备上市公司中兴通讯(000063 )的身影。据2012年7月9日中兴通讯的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专题之《成功故事》栏目披露:中兴通讯承建了吉林全省的“天网”工程,历经多年建设,截至到2012年5月,其系统容量超过14000监控点,其中高清监控点达5000点之众,而仅省会长春市即超过5000个监控点。 “系统部署上,按照派出所、区县分局、市局和省厅逐级汇聚,建设成为多级监控管理中心,与组织架构完全吻合。
其中吉林省的省厅、市局、分局、县局共计建设97个监控中心,派出所近200个监控中心。”中兴通讯官网表示。 在我国平安城市项目建设中,中兴通讯平安城市系统得到广泛应用,全国22个“3111”试点城市建设中,中兴通讯就承建了其中的5个,包括数字衡阳、苏州太仓、北京TD-LTE政务物联数据专网等项目。该官网还透露,中兴通讯为吉林省平安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以视频监控为基础的平安城市应用,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后期数字城市的建设埋下了的伏笔。 “在业务管理上,实现省厅-市局-区县分局-派出所的四级贯通,资源共享,并融合视频监控、现场指挥、电子巡视、案情管理、语音广播对讲、三台合一等丰富业务应用。
借助于先进的“天网”系统,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优化整合不同警种的科技资源,从而实现政府部门信息管理系统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大大提高了效率。”
对这样一个“智慧”城市,一位长春市民表示怀疑,她说:“车是看大门的老头报警找到的,嫌犯是自首的,孩子被害地点是嫌犯自己指认的,请别吹嘘昼夜连续奋战,通过多种侦查手段,迫于强大压力投案自首的,好好反思吧,别让悲剧再次上演。”
周喜军,男,49岁,捕前系吉林省公主岭市人(现居住长春经开区)。大学专科毕业,离过婚,曾在吉林省康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班。2013年3月4日上午7时许,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2013年3月5日17时,迫于强大的压力,周喜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交待其恶行。得知消息后婴儿家属随即悲痛,母亲闻噩耗后精神崩溃送入医院。3·04长春盗车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周喜军于2013年3月7日18时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2013年5月27日周喜军一审被判死刑,宣判后提出上诉。2013年7月2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对周喜军的死刑裁决。2013年11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周喜军在吉林省长春市被依法执行了死刑。
2013年3月2日7时许,已失业许久的周喜军再次开始寻找新的工作,他来到长春市西四环路和隆化路交界附近,等候去往新单位的班车的时候。他去附近的“为家”超市买水,发现超市主人几次到停放在门口的银灰色丰田RAV4越野轿车(吉AMM102)内,得知车内有两个月大的婴儿,并观察到车没熄火且未上锁,遂产生盗车之念。
2013年3月4日6时40分,周喜军再次来到“为家”超市门前,发现该车未熄火停放原处。
2013年3月4日7时许,周喜军将车盗走。上车后,周喜军发现婴儿在后排座上,仍驾车驶往公主岭市怀德镇方向。为防被发现,他将车牌掰下,轮毂上的红布条解下置于车内。行驶中,车上婴儿啼哭,周喜军遂停车用手掐住婴儿颈部致其昏迷。后婴儿苏醒再次啼哭,周喜军用从轮毂上解下的红布条勒婴儿颈部,直至婴儿死亡。
2013年3月4日8时20分左右,周喜军将婴儿埋于积雪中,再将车内女式挎包、婴儿衣物等抛至路旁沟内。
2013年3月4日9时许,周喜军将所盗车辆存放于永发乡营城子村委会西侧一养殖场院内,后搭乘一路经此处的面包车到永发乡,将车辆的前、后牌照弃至苍龙村生态公厕便池内。
2013年3月4日9时30分,周喜军乘出租车到怀德镇其大姐家,提出自己有辆车想存放在此,未获应允。周喜军恐被发现,2013年3月4日12时许返回埋尸地点和丢弃物品地点,重新掩埋。周喜军为逃避抓捕,找长春市一旅店欲租住一个月,并交了押金,后反悔离开。
经鉴定,被盗车辆价值为134900元,已返还给被害人家属。
长春“3.04”案件周喜军作案全过程及现场示意图:
1.事发地点:3月4日上午7时许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门前盗得车辆
2.抛尸地点: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3.弃车地点:4日上午8时20分许周喜军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在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村后潜逃。
中文名
周喜军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吉林省公主岭市
出生日期
1964.02.11
职 业
个体
文化程度
大学专科和专科学校
案发事件
3·04长春盗车杀人案
前科劣迹
2002年因猥亵妇女被劳教2年
现住地
长春
前 科
2002年因猥亵妇女被劳教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