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春电影 宁武县供电公司副经理张建春被撤职

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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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黄河新闻网忻州讯 元月8日,本网记者从忻州供电公司获悉,近日在媒体上刊发的<宁武县供电公司因公"吃喝"致一人死亡>有了处理结果,宁武县供电公司副经理张建春被撤职,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据悉,去年12月18日忻州供电公司接到该事件的举报后,随即派出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2015年10月19日,宁武县供电公司副经理张建春带领乡镇供电所管理部主任王慧峰.梅家庄供电所所长张永康到台区改造现场督导检查工作.18时左右检查结束后返回东寨镇,张建春.王慧峰.张永康

黄河新闻网忻州讯 元月8日,本网记者从忻州供电公司获悉,近日在媒体上刊发的《宁武县供电公司因公“吃喝”致一人死亡》有了处理结果,宁武县供电公司副经理张建春被撤职,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悉,去年12月18日忻州供电公司接到该事件的举报后,随即派出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2015年10月19日,宁武县供电公司副经理张建春带领乡镇供电所管理部主任王慧峰、梅家庄供电所所长张永康到台区改造现场督导检查工作。18时左右检查结束后返回东寨镇,张建春、王慧峰、张永康、司机赵秀武及东寨供电所值班人员任小东五人到饭店用餐,期间,张建春未饮酒。

饭后,任小东结账付款,餐费约300元,未索要发票,其后返回东寨供电所值班。当晚,任小东因身体不适经医务人员抢救无效,在东寨供电所值班室死亡。

根据上述调查,张建春在自己用餐结束后没有主动结账;在明知任小东值班的情况下,未禁止其外出用餐,管理失职。鉴于上述情况,元月7日忻州公司党委做出决定,给予张建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王慧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张永康(非中共党员)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