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华南昌市人社局 【南昌县人事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正式挂牌。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昌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昌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13、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4、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小华,男,汉族,1987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现任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茂林,女,汉族,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革霞,女,汉族,1989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涂小凤,男,汉族,1981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肖 欢,男,汉族,198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书林,男,汉族,1987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长。
李更生,男,汉族,198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