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翔书法造型研究
书法造型研究 曾翔授课时间:2011年12月工作室 为了更加深入地研究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更好的把握艺术的特殊规律,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艺术进行了分类。以艺术形象的存在方式分,艺术可以分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以艺术形象的展示方式,艺术可以分为静态艺术和动态艺术;以艺术的感知方式,艺术可以分为视觉艺术和听觉艺术;以艺术的创作特征,艺术可以分为表现艺术和再现艺术;以艺术形象的媒介方式,艺术可以分为造型艺术和语言艺术。
这些分类方法是从不同的关照角度提出的,均有一定的局限性,又是交叉和重合的,但无论怎样分门别类,书法显然具有造型艺术的属性。书法是占有一定空间、构成有形式美感的形象、是人通过视觉来欣赏的造型艺术。
既然书法是通过视觉来欣赏的造型艺术,那么汉字的造型在书法创作中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在注重书法作品空间构成和形式感的当代,把书法作品中汉字的造型列出来单独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旅法学者熊秉明在《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中说:“真正的书法欣赏还在纯造形方面……好的书法必须充分发挥文字的造形性,使字的造形性超越字的认辩束缚”。
康有为认为“书为形学”,这个“形”应该包括点画之“形”和结字之“形”,我想康有为这里所讲的“形”更多的是指汉字的客观形体,是汉字本身的自然之形,但作为书法的“形”则需移入书写者的情感,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书法毕竟是通过汉字书写来表达情感意象的艺术,所以康有为紧接着又说:“古人论书,以势为先”,这个“势”是对前面“形”的补充,融入了书写者主观情感的因素,更生动,更能打动人。
在遵循汉字自身“形”的基础上,再融入富有情感和活力的“势”即是我们所说的“造型”。书法创作的造型,是指书法家用书写的点、线(或者叫笔画)在遵循汉字自身形态的基础上对汉字的形状和态势作个性化、主观性的处理。
蔡邕说:“惟笔软则奇怪生焉”。书法之所以神奇,是因为表现它的工具——毛笔。毛笔的笔头是圆形的锥体,能表现出各种造型,无论长短、大小、方圆、粗细还是枯润、浓淡无所不能。
笔头由三部分组成,即笔尖、笔肚和笔根。用这三个部位所塑造的点画形态差异很大,笔尖的造型轻灵飘逸、纯净清雅,笔肚的造型雄浑厚重、朴茂丰满,笔跟则艰涩凝重、苍茫泼辣。
当代书家为了追求视觉效果的丰富性和感染力,相对的较为强调笔跟的表现力。但笔根的线质荒率粗野,不符合传统文人的审美趣味,于明代之前几乎没有运用,至明末徐渭、王铎等人的竖幅大草作品中似有类似的点画造型表现,恣肆野逸。
点画的造型是书法造型最基本的构成单位,结体和章法都是由点画来构成的。点画的造型是通过用笔表现的,不同的用笔方法产生不同的点画造型,如粗细、方圆、中锋和侧锋等。通过这些形态各异的点画造型,表现出不同的审美效果。
结构就是点画部首之间的搭配和组合,虽然每个人对结构的分类方法和原则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并且这些分类的方法都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但是字形结构自身的客观特点我们是无法改变的,比如左右结构、上下结构、包围结构等,我们对结构的处理要符合结构自身的固有美感。
相对于结构来说,结构造型就含有更多的主观色彩。结构造型是在符合结构客观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字间体势的需要和审美趣味的追求对字的形态和体势进行主观处理。
沃兴华先生认为:“从结体方法到造型方法的发展,本质上是从客观到主观、从写字到艺术的升华,是汉字固有的形式美向艺术美的升华。”对书法创作中汉字造型规律的研究前人已经有过很多研究成果。
比如:隋代智永的《心成颂》、唐代欧阳询的《三十六法》、明朝李淳的《大字结构八十四法》、清朝黄自元的《楷书结构九十二法》等。近人潘伯鹰总结前人的经验,在欧阳询三十六法的基础上又归并、整理出造型的二十种类型。
不过这些理论都最终追求均匀协调、平衡和谐,也就是欧阳询在《三十六法》中所说的“调匀点画”。但是古人所谓的“匀”不是纯几何学意义上的平均、等匀,而是视觉上的平衡与和谐。仔细观察,“这些匀称”中蕴藏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不匀称”,如《阳信家钟铭文》看似平均匀称,平正中有变化、有起伏、有疏密对比,并非几何学意义上的平均。
值得玩味,别有情趣,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发现和强化。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审美也在随之不断变化。
古人所追求的“中正冲和”之美已不能满足当代人对于书法审美的追求。当代的书法创作更加注重作品的形式构成和视觉感官刺激,要想在这些方面有所突破,还要立足传统,对古人好的造型进行发觉和强化,因为古人已经给我们留下了各式各样有趣的,取之不尽的造型,当代书法创作很多好的造型和形式其实“古人早就玩过了”,所以我常常讲“重要在于发现”,要以善于发现的眼光去审视前人留下的各种充满奇思妙想的造型为我所用。
虞世南在《笔髓论》中说:“兵无常阵,字无常体矣,谓如水火,势多不定,故云字无常定也”。虽然字势并无常定,在符合规律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变化而不受约束,但是还是有一些造型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