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厅何建民 黑龙江4月1日起新修订《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

201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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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在哈尔滨中心现场,交警部门在中央大街中央商城门前摆放了印有新<条例>内容及解读,哈市交警部门严格.规范.文明.便民执法,哈市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大型宣传展板.同时黑龙江省交警总队和哈尔滨市支队法制.宣传.车驾管等各业务部门也在现场设置了宣传咨询台,在向市民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的同时,面对面解答了新<条例>实施后市民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哈尔滨中心现场在齐齐哈尔分现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志愿者共计500余人参加了宣传活动.市电视台<

在哈尔滨中心现场,交警部门在中央大街中央商城门前摆放了印有新《条例》内容及解读,哈市交警部门严格、规范、文明、便民执法,哈市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大型宣传展板。同时黑龙江省交警总队和哈尔滨市支队法制、宣传、车驾管等各业务部门也在现场设置了宣传咨询台,在向市民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的同时,面对面解答了新《条例》实施后市民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

哈尔滨中心现场

在齐齐哈尔分现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志愿者共计500余人参加了宣传活动。市电视台《直播鹤城》栏目对宣传活动进行了现场直播,市报社提供了三个专版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条例进行解读;《鹤城红绿灯》栏目专门制作了三期节目对条例进行解读和答疑。

全市各商务网点、出租车及公交车led显示屏对宣传活动滚动播放,鹤城晚报、齐齐哈尔日报、北国周末刊登宣传报道。交警支队将宣传活动情况快速发布到齐齐哈尔交警微博,利用"微直播"全程播报。交警支队组成20台车辆的宣传车队巡回播放宣传音频。

在牡丹江分现场。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公安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宣传日活动,并邀请省、市媒体记者全程报道,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在佳木斯分现场。在车管所、高速出口、新玛特广场、大润发广场、火车站、客运枢纽站设立宣传站,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并通过市区LED显示屏等滚动播放宣传内容。

交警支队利用《佳木斯交警微发布》、《同城微看》、《私家车俱乐部》、佳木斯贴吧等互联网媒体发布报道,并在交警支队互联网站上设立专栏,互动解答群众提问。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等部门有关同志走进广播电台,详细解读条例修订情况。《佳木斯日报》、《三江晚报》开辟了条例宣传专栏。

在大庆分现场。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企事业单位职工共计500余人参加了宣传日活动。市电视台《绝对现场》栏目、交通广播电台进行了全程直播。交警支队宣传大队、法制大队、交通大队相关同志做客电视台直播间,与市民实时互动。大庆日报、晚报、大庆网等十余家媒体记者现场报道。

在双鸭山分现场。交警支队精编了"法律法规我知晓"答题卡,提前印制无纺布袋、乐扣饮水杯、LED小手电、U型护颈枕、车载置物桶、卡通交警开瓶器等宣传品。市交通文艺广播主持人、交警代表与现场群众开展了有奖互动问答,对热情参与互动的选手发放了法律法规大礼包。

交警支队借助"双鸭山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手机报、《一路畅通》交警直播室等平台提前发布了"新修订《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4月1日起施行"、"相约"4•1",我们不见不散"等专题互动专栏。交警支队借助新兴广场、双福路等处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各主要路口路段护栏悬挂宣传条幅。交警支队在辖区繁华商业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共设立了15个宣传分会场。

在七台河分现场。市文明办、人大法工委、公安局、交通运输部门以及工联、青联、妇联等协作组织开展宣传日活动。同时,借助交警支队"双微"平台同步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市民的法律法规知晓率。

在鹤岗分现场。市文明办,市人大法工委等有关负责同志,交警支队班子成员、交通民警代表、交通协管员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活动。市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鹤岗日报》、《鹤岗晚报》专线全程进行报道。

在鸡西、伊春、黑河、绥化、大兴安岭、垦区、总队高速公路分现场,各交警支队按照总队宣传月启动日方案要求,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活动期间,全省共出动警力2427人次,警车482辆次,组建宣传小分队67个,举办宣讲活动134场次,发放宣传册4万册、宣传单15万份,播放宣传光碟201场次。中央、省、市等60余家媒体对活动进行了报道。

黑龙江省副省长孙永波、哈尔滨市副市长任锐忱、黑龙江交警总队总队长何建民在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