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纪委书记张炳华 勉县:镇(街道办)纪委书记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将成常态
为进一步落实基层纪委“三转”工作,夯实镇(街道办)纪委监督责任,9月22日,勉县纪委制定下发《关于2015年镇(街道办)纪委书记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工作安排意见》。
《意见》要求,自2015年起,镇(街道办)纪委书记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述廉范围,在即将召开的纪委全委会上,镇(街道办)纪委书记将与镇(街道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一并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镇(街道办)纪委书记述廉述责涉及: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履行纪律监督职责的情况;履行执纪问责情况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4个方面20余项内容。
述廉述责大会召开前,县纪委将组织纪委委员,邀请部分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组成访廉组,深入述廉述责纪委书记所在单位、管辖范围党员干部及服务对象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测评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深入了解其落实执纪监督问责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
述廉述责大会上,镇(街道办)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全委会作个人述廉述责报告,并接受纪委委员的质询和大会测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将对述廉述责
对象履职守廉情况现场进行点评。会后,县纪委对意见建议和测评结果进行归纳汇总,向述廉述责对象进行反馈,同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讯员 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