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刘正成“嫖娼案”被撤销 书法家刘正成个人简介
西安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向刘正成道歉
本报讯据《人民代表报》10日消息,两年前国内外享有盛名的书法家刘正成与西安市公安局对簿公堂的“嫖娼案”,最近经公安系统内部自查而尘埃落定。6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督察长李海胜等一行五人专程赴京,向刘正成告知因错撤销本案并赔礼道歉。此举受到了关心此事的文艺界人士一致好评,称公安部门主动为刘正成先生洗清冤屈是国家法治的进步。
2002年12月,中国书协以西安市公安局“认定嫖娼”为由,将著名书法家刘正成的中国书协副秘书长、《中国书法》主编等职务撤销。刘正成不服并据此向西安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西安市公安局以“未对刘正成实施行政处罚”为由拒绝。刘正成又向西安市碑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7个月的审理,又被以“不属行政诉讼范围”为由驳回。
国家行政法专家应松年、马怀德等教授在《法制日报》理论部主持下为此案作了《论证报告》,明确指出此案在程序和实体上均是错案。
2003年12月,刘正成又据此向公安部督察局投诉。公安部督察局办案人员发现此案确有问题,本着“执法为民”的精神,很快派人去西安市公安局督导复查此案,随后又在公安部有关领导的亲自过问下,会同公安部法制局等几个有关业务局反复审查核实,最后由西安市公安局办案部门于今年1月撤销了此案。
刘正成系四川籍人士,曾长期负责中国书协业务工作,在推动我国群众性书法创作、展览、学术、教育、出版和国际交流等各个方面均有相当建树。他所主编的百卷本《中国书法全集》曾被季羡林、顾廷龙、饶宗颐、李学勤、冯其庸等学界权威人士多次称赞“为民族文化建立了一大功”,在书法界和文化界有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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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书法家“嫖娼”被抓
今年57岁的刘正成2001年5月15日,从北京到甘肃讲学回来,途经西安时,因旅途劳顿,肩周炎复发,晚饭后与两个朋友到位于西安市南大街的波特曼洗浴中心洗浴。他正躺在按摩床上时,便衣警察破门而入,没有出示证件就将他带到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处,要求他承认有嫖娼行为。
后来他向认识的公安局朋友求助,才得以“脱身”。2002年8月30日,中国书协突然向刘正成宣布,因接群众举报,称他在西安嫖娼被查处,让他停职检查。
刘正成,男,汉族,笔名听涛斋主、八方斋主、松竹梅花堂主人、二味石榴堂主、泥龟梦蝶堂主、载天山人等,1946年8月生于四川成都,编审,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际书法家协会主席,《中国书法全集》主编,九三学社中央文化工作委员会委员。曾任大型文学丛刊《人世间》副主编,中国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书法》杂志社社长、主编。
主编《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获第四届国家图书奖),主编《中国书法全集》(已出版69卷)。撰著《刘正成书法集》,《当代书法精品集——刘正成》《刘正成书法文集》(三卷),《书法艺术概论》《晤对书艺——刘正成书法对话录》等;历史小说集《地狱变相图》,文化随笔《英伦行色》等。
个人简介
1975年,书法作品参加赴日本东京展。
1980年,书法作品参加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第一届全国展。
1982年,书法作品参加第一届全国中青年邀请展。
1984年,出任大型文学专刊《人世间》副主编;书法作品参加第二届全国展。
1985年,书法作品参加第一届中国新加坡书法交流展;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编辑出版部主任,《中国书法》副主编。
1986年,作品参加中国书协、《中国书法》主办的第二届全国中青展,任展览组委会副主任。
1987年,书法作品参加第三届全国展,任中国书协评审委员。
1989年,书法作品参加第四届全国展;主编《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上、下),获第四届中国图书奖。
1990年,作品参加第三届全国中青展,并任评委会副主任。
1991年,选为中国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出任中国书协会副秘书长。
1992年,出任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主编《中国书法全集》(总一百零八卷),最初十卷问世,发表论文《苏轼书法评传》;出版《刘正成书法集》;出版短篇历史小说集《地狱变相图》;参加第五届全国展;荣获中国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1993年,作品参加北京第五届国际书法交流大展并任组委会副主任;作品参加第五届全国中青展,并任评委会副主任。
1994年,出任《中国书法》杂志社社长、主编;组织孟津王铎书法国际研讨会,发表论文《王铎书法评传》;组织中国书法第四次全国书学讨论会,发表论文《书法形象审美特征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