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量李少平 庭长直接审案质量终身负责最高法第五巡回法庭庭长李少平详解“五巡”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在重庆挂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五巡回法庭庭长李少平向《法制日报》记者详细介绍了第五巡回法庭的有关情况。
是直辖市唯一巡回法庭
记者:最高法在重庆设立第五巡回法庭,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李少平:按照中央部署,最高法于2015年1月分别在广东深圳、辽宁沈阳设立了第一、第二巡回法庭。截至今年11月底,两个巡回法庭共收案4445件,结案3948件,接待来访7.2万人次。
巡回法庭已经成为展示中国司法改革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成为展现最高法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和充分肯定,被人民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最高法院”,在国际上也引起良好反响。实践证明,中央关于最高法设立巡回法庭的决策是正确的。
为此,在总结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经中央批准,最高法决定分别在南京、郑州、重庆、西安增设4个巡回法庭,加上第一、第二巡回法庭,6个巡回法庭管辖区域扩大至26个省区市,完成了巡回法庭的总布局,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
最高法把西南地区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是综合考虑西南地区区域面积、交通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以及近年来各地法院受理案件等情况,反复权衡,慎重决策的结果。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越来越迫切。
西南地区地域辽阔,位于祖国边陲,距离北京地理位置较远,交通相对不便。第五巡回法庭管辖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有关案件,将极大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有利于更加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第五巡回法庭也是全国唯一设在直辖市的巡回法庭。
法庭人员学历高能力强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第五巡回法庭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
李少平:巡回法庭人员主要由庭长、副庭长、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主审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组成,实行分类管理。第五巡回法庭设庭长1名,副庭长两名,专职党务干部1名,主审法官9名;每位副庭长、主审法官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各1名。
最高法严格选拔条件和程序,从本院审判部门、综合部门向巡回法庭选派人员。第五巡回法庭两名副庭长从现任庭局职干部中选派,组织领导能力突出,审判实践经验丰富。
9名主审法官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审判业务能力突出。5人具有博士学位,4人具有硕士学位,平均年龄43岁,最大的49岁,最小的37岁,人员结构合理,队伍梯次较好,且均已从事审判或司法调研工作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审判实务经历,承办过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或参与起草重要司法解释,绝大部分人多次获得立功、嘉奖、办案标兵或其他表彰。
人员配备方面,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确立主审法官主体地位,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机构设置方面,将建立扁平化管理模式,设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工作;设诉讼服务中心,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做到机构精简、人员精干、办事高效。
代表最高法行使审判权
记者:第五巡回法庭将如何在审判运行和监督管理方面推进司法改革?
李少平:巡回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先行者”“试验田”和“排头兵”,一个重要使命就是敢于改革创新,为全国法院总结、创造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按照相关规定,第五巡回法庭负责审理巡回区内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和刑事申诉案件等,办理来信来访,实现审判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
作为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第五巡回法庭属于最高法内设机构,受最高法本部指导和监督,代表最高法行使审判权,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即为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五巡回法庭的设置体现“精简、高效、实用”等现代新型法院的特点,其运行和管理过程中,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组建审判团队,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直接审理案件。
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机制,强化防范司法腐败的机制。巡回法庭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巡回法庭法官实行轮换制,防止在管辖区域内形成利益关系。
记者:第五巡回法庭有何初步工作设想?
李少平:我们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办案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巡回法庭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第五巡回法庭现有的各种技术装备条件,加快建设“智慧法庭”,推进网上办案,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开展法院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