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徐其耀 关于盐城名人徐其耀的点点滴滴
1969年毕业于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农田水利工程专业,1970年8月至1983年8月先后担任盐城县轧花剥绒厂干部、盐城县委、县革委会秘书,盐城县张庄公社革委会副主任,盐城县中兴公社党委书记,1975年12月入党,1983年9月担任滨海县副县长,1984年8月担任滨海县县委书记,1987年2月担任江苏省建设委员会主任,2000年5月任江苏省建设厅厅长,是江苏省省委委员、省九届人大代表。
徐其耀1周岁时,父亲就在抗日战争中光荣牺牲,是党和人民把他从一个烈士的后代培养成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徐自己在悔过书也认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徐其耀,党和政府是他的再生父母,对党有报答不完的恩情,也曾决心努力工作来报答党和人民”。
在过去被告人徐其耀为党和人民作出了不少贡献,他在滨海县担任县委书记期间,被答为该县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在担任盐城市市长期间,也为盐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特别是在1991年盐城市面临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灾害时,当时市委书记因病住院,被告人徐其耀家也不回,连续28天奋战在抗洪抢险第一线,将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好评。
在我们提审徐其耀时,徐回顾了自己的过去也是感慨万分。
徐自己90年老体弱月刚当选为盐城市市长时说:“人民选我当市长,我当市长为人民。”在93年换届选举中连任市长时又表态:“当一任市长,兴一方事业,富一方群众,保一方平安。”我想正是被告人徐其耀当时尽心尽力为党和人民工作,党和人民才会信任他、重用他。
徐其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停地帮人拉工程、搞项目、搞升迁调动,自己的口袋也日渐丰盈。 徐其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停地帮人拉工程、搞项目、搞升迁调动,自己的口袋也日渐丰盈。 何时、何地徐其耀收下第一笔贿赂款,已经无法“考证”了,我们只知道,从原盐城鸿基公司南京工程部主任钮春处获取的120万元人民币,无疑是他最大的一笔“收入”,也是他多次动用权力,历尽“辛苦”换来的。
1998年年中,刚认识徐其耀不久的钮春请他帮忙,希望在南京市龙江小区买一幢楼花搞开发。
为满足钮春的心愿,徐其耀不遗余力。他先向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书勤打了招呼,然而时间不长,王书勤被组织审查,徐其耀随即请总经理卢连生吃饭,并当面告诉他:“请你继续履行协议,把开发这幢楼花的工程继续合作下去。
”孰料卢刚刚表示同意,也被组织审查,徐其耀再次“出山”,请总经理林恺富吃饭,席间他叮嘱林说:“这是你们前任老总定下来的事情,这个协议请你们继续履行。
”虽然林表示同意,为保险起见,他还特意让该公司销售部经理多加关照。 1998年12月,经多方“共同努力”,钮春以江苏省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的名义负责承建、销售龙江小区白云园315幢住宅楼,从中获利268万元。
为钮春鞍前马后地奔劳,徐其耀自有其目的。他多次询问钮春,这项工程能赚多少钱,钮春实话实说,并提出与其平分利润,徐默认。后来,徐其耀觉得直接拿钱不妥,钮春又提出两人合伙成立一家房地产公司,徐其耀立刻表示同意。
于是,公司顺利成立,120万元“利润”便以徐其耀两位亲戚的名义投入了公司。 “我知道李文佐夫妇做工程赚了钱,我曾对他们说过:你们现在已经做得不错了,不要忘记过去,把老哥哥忘掉了,没有我关心,你们不可能有今天。
” 极力要在仕途不顺之外夺取补偿的徐其耀有些利令智昏。 李文佐、王敦珍夫妇是徐其耀的表亲,最初夫妻俩开理发店度日,自与徐其耀建立联系以后,他们也逐渐做起工程来,并从中得到了不少实惠。
对徐其耀“不要忘记老哥哥”的一番点拨,二人心知肚明,借亲戚间走动的形式,他们共向徐送去人民币47万元。 在徐其耀看来,每给人帮一次忙,他都要动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因此对方每挣一笔钱,都应给予他相应的回报。
陈寿康是徐其耀较早认识的一个“朋友”,当年徐跑官时所需的30万元,就是全部由他支付的。然而得知在自己的“照顾”下,陈仅从一液化气工程中就获利三四百万元,徐其耀心理仍然难以平衡,“想分他一点钱”。
恰逢大儿子准备结婚,徐便在陈面前装作无意中提起的样子,说大儿子恋爱对象已定,家里想帮他在南京买房子结婚。没过多久,陈寿康送上50万元,“借给”徐其耀买房用。其实,儿子的房子后来还是单位分配的,50万元只是被徐其耀个人花掉了。
盐城市石油液化气厂原厂长丁玉铭曾请徐其耀出面,邀请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吃过饭,并顺利批到了7万吨的石油计划,徐其耀借口儿子要出国,向他索要了1万美元,并以同样借口,向盐城市悦达集团副总经理王雨和索要了5000美元。
对钮春分给他的120万元的“利润”,徐其耀交代得更为清楚。他说:“钮春说要分利给我,这只是他的借口,实际上他要送钱给我,好让我接受。由于我自己错误的认识,认为钮春玩的是‘空手道’,那么我也可以玩‘空手道’。
” “现在反腐败力度很大,加上祁崇岳被查处,对我触动很大,我想把事情掩盖住,也想把钱退掉,就是组织上审查了,罪也能减轻一点……当时我确实想回头,实际上也回不了头,也想不出什么补救办法,只能这么做了。
” ——徐其耀的忏悔钱虽然是心安理得地收下了,恐惧却与日俱增。在声势浩大的反腐败斗争中,徐其耀时时如惊弓之鸟,一有风吹草动,便想方设法找到可能“泄露秘密”的人,悄悄退赃。
1995年下半年,丁玉铭要出事的消息传到徐其耀耳中,做贼心虚的他立刻托人将两年前向丁索要的1万美元退回。 从1999年开始,盐城市人大主任祁崇岳和人行行长朱国华相继案发。
因惧怕自己的经济问题同时被揭露,徐其耀陆续找到相关人员,开始“退赃”。 2000年6月,与徐其耀交往密切的陈寿康被审查,徐其耀一边继续大规模的退赃行动,一边到处与人联系订立攻守同盟。 过去所有让徐其耀得意的交易,“都是屁股底下的定时炸弹,随时都会爆炸”。
接受审查的徐其耀最终发出如此感慨。为掩盖罪行,他绞尽脑汁。 有几笔钱,徐其耀是通过姨妹夫退回行贿人的,他以为,有个证人在场,可以帮其把退赃的行为说清楚,以示自身“清白”。
钮春120万元的利润是徐其耀心头的一块“心病”。 2000年四五月间,徐其耀先指示儿子以儿媳的名义打了一张借款120万元的借条给钮春,并订立一份120万元的还款协议,以掩盖这笔钱的真相。
7月,钮春来到徐其耀办公室,在谈论有关徐其耀的“风声”时,有事要求徐帮助的钮春提出,共同成立公司的事他可以全部兜下来,徐当时未置可否。几天后,徐其耀又通知钮春,将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两名亲戚的名字换成儿媳哥哥蒋某的名字,并催促儿子继续还款给钮春,还要算上一年的利息。
法律没有给徐其耀更充裕的“还款”时间,9月8日,徐其耀被组织审查。徐的儿子继续做最后的努力,他让钮春将股东变更为蒋某的申请手续抽回,换上钮春自己的名字,再打一张向他借款120万元的借条。
最终,这个紧急编就的攻守同盟被检察官攻破,无数个类似的借条协议、还款同盟一一被戳穿,徐其耀,一个贪官,暴露在世人面前。徐其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停地帮人拉工程、搞项目、搞升迁调动,自己的口袋也日渐丰盈。
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因犯受贿罪日前被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62万元、美元3.051798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非法所得人民币90.2094万元、美元5.2万元、港币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认定,在1992年至2000年7月间,徐其耀利用担任盐城市市长、省建委主任、省建设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先后46次索贿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论罪当处死刑。 但鉴于徐其耀在检察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坦白交待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且案发后赃款全部追回,对其判处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