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戴希同志 武汉市教育局局长徐定斌同志解读政策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政策要求
今年元月,教育部印发关于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工作两个文件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学习传达,组织多个层面调研座谈会,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深入研究今年的计划入学招生政策。
4月9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教育事业计划入学招生工作会议,制发了关于安排2014年武汉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计划、进一步规范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等文件,明确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基本政策和工作要求。
我市2014年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主要是“六个严格执行”:一是严格执行“划片对口、就近入学”规定,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免试入学”。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择优选拔新生;任何学校不得抢夺生源和举办相关培训班,不得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严禁将社会性学科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新生入学挂钩。
三是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四是严格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汉接受义务教育,视同常住人口,享受市民待遇。
五是严格执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办法。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招生计划比例按4:6安排。六是严格执行招生入学时间安排。6月15-18日,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必须划定服务范围并向社会公示;7月3日以前,必须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给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
二、精心组织,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入学招生行为
今年,武汉市委市政府首次将教育纳入电视问政,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就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问题向社会作出7项公开承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全体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对各区、校开展对口督查,确保入学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一是加强过程管理,严格督查政策执行情况。二是加强学籍管理,对非正常跨区、跨片、跨校转学行为,进行严格控制。三是严格入学招生工作纪律,对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四是加大入学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家长理性对待择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进一步缓解择校难题
(一)强化政策引导,进一步缓解“择校热”
一是实施择校生不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享受“分配生”资格的政策,并向社会广泛宣传,促使家长和学生理性对待择校。
二是将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比例扩大到指令性招生计划的50%,让对口入学的学生有更多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二)强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从根本上化解择校难题
当前,我市义务教育正处于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的新阶段。2013年9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我们将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特色学校建设为抓手,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内涵、质量、特色发展为着力点,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努力从源头上缓解“择校热”。
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化校长、教师交流的基础上,强化4项措施:一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小班化教学。
二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三是强化督学与督政双轮驱动,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区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义务教育中小学市级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群众满意中小学”创建和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评估,办好一大批群众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
四是大力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2012年底,武汉成为首批国家教育云试点城市,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数字资源规模化应用试点地区。全市中小学已基本建成“三通两平台”,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刘利民副部长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抓好落实,认真做好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及“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确保平稳有序,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程度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