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司法局祖文光 天津市司法局局长祖文光:社区矫正工作将成为“司改”一个重要成果
说起十年的社区矫正工作,天津市司法局局长祖文光娓娓而谈。
2002年,他到天津市监狱局任职副政委,一年后,天津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社区矫正试点省市。作为监狱局领导,他积极支持这项新的工作任务,直到他担任市司法局局长,社区矫正工作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2008年8月,天津市司法局所属的司法警官学校整建制转变为天津市社区矫正中心,祖文光亲自给这些过去是老师,现在要成为社区矫正干警的同志讲课。
当年听课的同志还清楚记得,祖局长鼓励他们,社区矫正事业是一项阳光工作。那堂课上,祖文光从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刑罚宽严相济政策等方面阐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让大家看到这项工作的发展前途,并对工作充满信心。
今年6月,司法部在天津召开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会议。有的省市司法厅(局)领导要向天津取经,祖文光谦虚地这样介绍,天津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大发展,就是借了社区矫正这块牌子,乘了这个东风。
有一个数字可以说明问题,天津虽然只有240个司法所,但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今年《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后,天津市司法局一次性就筹措近千万元专项资金,加强区县司法局和司法所的硬件设施建设,配备执法装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可能是当过监狱局长的缘故,祖文光特别强调,对社区矫正这一非监禁刑执法活动要“依法规范”。他说,针对不同矫正类别,要分别制定衔接工作方案,增强管理的准确性;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类型特点,确定管控等级,区别落实管控措施,增强管理的目的性,他要求区县司法局像各监狱那样建立动态分析制度,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排摸汇总;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表现,开展定期考核,完善奖惩评议机制,探索日常考核与司法奖惩的有效衔接,增强管理的效率性。
在几次区县司法局长的会议上,祖文光结合社区矫正的工作性质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提出一个观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区县司法局就是一线作战单位,要去机关化。同时,要像监狱加强监区警力一样,把工作人员向司法所流动。
在他的倡导下,天津市各区县司法局都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司法所消除了一人所的状况。
祖文光说,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试行到全面实施只有10年时间,立法不成熟,工作机制、保障措施还有不完备的地方,但社区矫正事业的前途肯定是光明的。
从社区矫正试点,祖文光跟着一路走来,“再过10年,社区矫正工作必定会有更大发展。它将成为司法体制改革一个重要成果,将成为我们政法工作一项更重要内容。作为见证者也是开拓者,我愿和司法行政系统的同志们一同努力。”祖文光坚定而自豪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