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向阳防水 陈向阳:“接送孩子可路边停车”谨防一放就乱

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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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民网评]今后孩子上学放学时,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的非主要道路有望设置临时机动车停车点,允许家长短时停车.这是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核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一条规定.显然,这体现了政府部门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理念.值得称道.这个"接送孩子可允许路边暂停车"之规定,对于以往的"不允许",自然是一种"放开".如何使这种"放开",真正能够在法规

【新民网评】今后孩子上学放学时,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的非主要道路有望设置临时机动车停车点,允许家长短时停车。这是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核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一条规定。显然,这体现了政府部门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理念。值得称道。

这个“接送孩子可允许路边暂停车”之规定,对于以往的“不允许”,自然是一种“放开”。如何使这种“放开”,真正能够在法规范围内的有序“放开”,谨防“一放就乱”,当是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的问题。

何为“一放就乱”?这中间存在着两个棘手的难题。首先是“严格执法”与“体现人情味”的关系。根据这个具有法律效应的联合通知之规定,这个“接送孩子可允许路边短时停车”是有几个特定要素的。一是时间上在“孩子上学放学时”;二是地点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的非主要道路”;三是行为上在“短时停车”。

这三位是一体的,也就是说不能单独“成立”,缺了一个要素,都是“不允许停车”的,肯定也就违法了。但是,倘若真的遇到了“三缺一”?比如,离校门口的路远了点,车停下来了,怎么办?再比如,究竟多长时间才算是“短时停车”?这无疑给“严格执法”带来新课题。

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法规,一方面要讲点人情味,这对执法人员,主要是交通民警是带来考验的。如果这个关系处理不好,是否会“一放就乱”?

其次是停车人与不停车人的利益关系。显而易见,这个“接送孩子可允许路边短时停车”是对“停车人”的照顾和优惠。从这个角度论,停车人会欢迎,因为这是为他们提供了方便,考虑到了他们的利益。但是,道路是公共的,除了有接送小孩的停车人,还有其他车辆,更有众多的行人和周边的市民之利益。

毫无疑问,从现今的城市道路来看,往往是一旦有几车辆(有时一辆车)占在道路上停下来不走,就会影响交通的畅通,甚至引起拥堵。这样的“停车”,从另一个角度论,也就损害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如果这个关系处理不好,是否会“一放就乱”?

谨防“一放就乱”,首当其冲的是我们的执法人员必须“增加工作强度”了。这个地区那个路段“接送孩子可允许路边短时停车”,要做到不能放任自流,就需要增派管理人员加强现场指挥和监督。倘若以为反正法规条文已经允许可以“短时停车”了,就“放手不管”了,甚至认为管了也效果不灵,那么就势必会让一些法纪观念淡薄的市民“乱停车”了。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过去和现在,我们的众多领域都有“一放就乱”教训,以至好事没有办好,甚至好事办砸了。结果,不仅给正常工作带了不利因素,也给政府带来了不利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