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封多尔衮为成宗义皇帝诏书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有至德,斯享宏名;成大功,宜膺昭报。皇父摄政王当朕躬嗣服之始,谦让弥光;迨王师灭贼之时,勋猷茂著。辟舆图为一统,摄大政者七年。伟列居于小心,厚泽流于奕世。未隆尊号,深歉朕怀。谨于顺治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袛告天地、宗庙、社稷,追尊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并尊义皇帝元妃为敬孝忠恭静简慈惠助德佐道义皇后,同附庙享。即举盛仪,应覃恩赦,合行事宜,条列于后:
-在京诸王以下,至七品官员以上,各加恩赐。
-外藩诸王以下,公以上,各加恩赐。
-官吏兵民人等有犯,除谋反、叛逆、子孙谋杀祖父母、父母、内乱、妻妾杀夫、告夫、奴婢杀家长、杀一家非死罪三人、采生、折割人、谋杀故杀真正人命、蛊毒,魇魅、毒药杀人、强盗、妖言、十恶等真正死罪不赦,并隐匿满洲逃人照例治罪外,其余自顺治八年正月二十六日昧爽以前,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咸赦除之。有督抚提问究拟犯人,若系贪官,不论罪应至死与不应至死者,止追赃,不许议罪,永不叙用。有以赦前事相告讦者,不许审问,即以罪坐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