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曼孙女维权案7日胜诉 被告被判侵权登报道歉

201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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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陈红是赵一曼烈士的孙女,昨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陈红诉<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作者石耿立.以及当当网和卓越公司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被告石耿立所著<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侵犯了原告陈红的一般人格权.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删除其发表在新浪"耿立博客"上的<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并要在<华西都市报>及<光明日报>上就其所著的<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造成的侵权行为道歉声明.2009年7月,上海文

陈红是赵一曼烈士的孙女,昨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陈红诉《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作者石耿立、以及当当网和卓越公司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被告石耿立所著《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侵犯了原告陈红的一般人格权。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删除其发表在新浪“耿立博客”上的《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并要在《华西都市报》及《光明日报》上就其所著的《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造成的侵权行为道歉声明。

2009年7月,上海文汇出版社出版发行了《遮蔽与记忆》一书,该书由菏泽学院中文系教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石耿立著。在其“内容简介”中称:“作者挖掘以往被遮蔽或被遗忘的历史细节……”这本书被包括新浪公司的新浪网、网易公司的网易网、华网汇通公司的中华网等多家网站和杂志转载。

据该案原告代理律师袁宏姝介绍,此文以历史散文的形式,记述了抗日民族英雄赵一曼在对日作战中负伤被俘、遭受刑讯、直至牺牲的“过程”。文章中,作者自称引用了三份历史档案:伪《滨江省警务厅关于赵一曼的情况报告》、伪滨江省公署警务厅司法科法医股《关于赵一曼女士伤检诊断报告》和伪滨江省公署警务厅司法科暨特务科《关于审讯赵一曼女士效果的报告》。

其内容详细记录了赵一曼在遭受日本宪兵和特务实施“电刑”刑讯过程后的情况,尤其是“电刑”之后,赵一曼烈士性器官的生理反应,详尽程度有如生理解剖和医学实验报告。

《遮蔽与记忆》一书出版后引起很大反响,赵一曼烈士的孙女陈红看到文章后十分气愤并认为,烈士是应当受人尊敬的,但打着揭秘的旗号,对烈士子虚乌有的描写成为了一部分利益之徒的图书卖点。2010年2月,陈红将一纸诉状递交法院,她查找核实的材料表明,《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存在史实错误,她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令所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在《光明日报》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

陈红在上海首次起诉后,新浪网、网易网、中华网均立即删除了相关侵权网页,并向陈红致歉,陈红没有再追究其侵权责任。但此时被告石耿立又在自己的新浪博客中再次发表涉案文章,并提供链接(卓越亚马逊网),公开推售《遮蔽与记忆》一书。

陈红发现,该作品开始在当当网和卓越亚马逊网站销售。为制止侵权作品的大范围销售,陈红在上海撤诉后,于2010年7月21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再次提起侵权之诉,追加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被告。当当网公司和卓越公司在被诉后也立即停止了侵权作品的销售,陈红表示不再追究两家公司的责任。

陈红第一次提起诉讼后,多家网站及媒体刊登文章,均对被告石耿立的行为予以了强烈谴责,鼓励陈红将官司进行到底。东北烈士纪念馆、宜宾市赵一曼纪念馆、尚志市烈士纪念馆均安排馆内研究专家,认真查阅了相关历史档案,及时详尽地向人民法院出具了多份证明文件,证明石耿立引用的三份所谓的关于“赵一曼受电刑日伪档案”根本不存在。

著名的赵一曼研究专家、东北烈士纪念馆前研究部主任、《赵一曼传》的作者李云桥研究员,尚志市烈士纪念馆馆长刘莉,也根据长期的研究成果,向人民法院出具了证明文件,大力支持陈红查找证明文件。

赵一曼研究专家李云桥告诉记者,赵一曼被捕后,是在当时的伪满警察厅进行审讯的。按当时的历史情况,那里根本就不具备医学研究、解剖方面的敌特专家,因此就不会出来那么专业的赵一曼受刑记录。尚志市烈士纪念馆馆长刘莉说,自己从未见过《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中提到的情节和所谓依据的档案。

她回忆,在几十年的研究中,关于赵一曼被捕后受刑的档案,只有当年日本战犯山本和雄的一篇供述,其中关于如何审讯赵一曼的内容,总共不超过100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石耿立欲通过否认陈红是赵一曼烈士的孙女这一诉讼主体资格,使陈红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因此,在法庭质证时,对于陈红提交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等一系列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否认其真实性。在法庭上,石耿立及其代理律师屡次提出,只有户籍和血缘关系才能证明陈红和赵一曼的亲属关系,也就是血缘DNA鉴定。

袁宏姝律师对此表示,众所周知,赵一曼烈士为了抗击日寇,忍痛将幼子托付亲友,从此母子永诀。因此,从户籍上,陈红确实无法满足被告提出的要求——陈红与赵一曼祖孙三代,必须延续出现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同时,令人遗憾的是,赵一曼烈士当年被日寇杀害后,尸骨无存。因而,也无法满足被告提出的只有通过血缘DNA鉴定,才能证明烈士祖孙三代血缘关系的要求。

鉴于石耿立及其律师对于陈红身份的否认,主审法官在原告律师的配合下,耗时一年多,亲赴公安户政、人事管理、党史研究等多个部门调查取证。陈红和律师一起,一直奔走在哈尔滨、尚志、宜宾、北京几个城市之间,寻找证明材料。最终,铁的事实从法律角度再次证明了陈红的身份。当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审判长向被告石耿立出示法院调查所得的一系列证明陈红是赵一曼烈士孙女的文件后,被告石耿立沉默了。

袁律师表示,别说是值得敬仰的烈士,即使作为一位普通的逝者,也应该享有人格尊严权,也有权获得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被告石耿立创作和故意传播《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显然没有给赵一曼烈士以最起码的人格尊重。英雄的历史,也是我们民族的历史。书写这份历史的,绝非杜撰出来的虚假文字。

在法庭上陈列的证据事实面前,被告石耿立终于承认其引用的三份所谓的“档案”,全部是从其他作者的普通当代文学作品中直接抄过来的,不但未经考证,也根本不是历史档案或史料。但石耿立依旧辩称,原告要求他对引用档案查明真伪,是在阻止他控诉侵略,是在帮日本人否认侵略历史。

陈红表示,她从来就没有阻止被告控诉侵略,但是希望被告能够负责任地对待历史、英烈和公众,有一分史料说一分话,不要把从别人作品中抄来的东西,说成是真实历史,不要借“爱国主义”名义传播谎言,侵害英烈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