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副书记欧阳坚在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现场会上的讲话
这次现场会,是研究部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昨天下午,与会同志到城关镇凤凰谷村等5个点进行了现场观摩。刚才,康县等6个县区作了大会发言,9个县区作了书面交流。这些县区的工作有亮点、有特色,经验很鲜活、很生动,特别是康县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巧打生态牌、山水牌、旅游牌,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做法经验。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化认识、明确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乡村是现代化、城市化的根基,是我们共有的文化根脉和精神家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建设美丽乡村,事关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和谐稳定,是广大农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迫切愿望,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我省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多年来,我们虽然持续不断地强化“三农”,使农村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是,农村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仍然是城乡之间最大的差距。即使到2020年我省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仍然有近一半人口生活在农村。因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始终是我们必须长期抓好的重点工作。
建设美丽中国,首先要建设美丽乡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习总书记明确指示,要推广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此,去年召开了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在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又强调,当前一个很重要的任务是因地制宜搞好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总书记的指示,为我们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精神,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下发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行动计划》,三运书记也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行动计划》,统筹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农村环境整洁为突破口,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导向,开展以千村美丽、万村整洁、水路房全覆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改善行动,分层次有步骤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1000个以上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庄,全省60%以上的村庄达到环境整洁,全省基本实现安全饮水、通行政村道路硬化、危房改造的全覆盖。今年要建成15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500个环境秩序整洁村。
工作中应坚持四项原则:一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既要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又要分类指导、尊重差异,保护好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努力实现一村一景,防止千村一面、贪大求洋。二要坚持着眼长远、规划引领,兼顾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新村重在建,老村重在改,古村重在保,不急功近利、乱改规划。三要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处理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关系,一切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防止强迫命令、大包大揽。四要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和建设层次,依据实际情况稳步推进,防止一哄而上、大拆大建,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向前推进。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入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工作
当前,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第一,着力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要按照一次到位、50年不落后的要求,抓紧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和村民住房设计“两规划一设计”。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依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来进行,确定需要整体搬迁、撤并集中和保留提升的村庄,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此基础上,明确村庄整治重点和时序。力争今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完成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要与扶贫开发、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等规划相衔接,凸显田园风光、农家情趣和乡村文化,尊重乡村风俗和民族习性,防止强迫农民“上楼”,不能搞钢筋水泥崇拜、简单复制城市社区模式、把农村建成缩小版的城市。村民住房设计,要按照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协调的原则,提供若干套设计方案供村民选择,既要总体风貌大体统一、整齐美观,又要各具特色。
第二,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要把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出行安全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重点抓好三件事:通村道路建设,要同扶贫攻坚目标相衔接,按照先通行政村、逐步向自然村延伸的要求,加快实施农村畅通工程,有条件的地方要适当加快村内道路和重点产业区道路的硬化。安全饮水建设,要以自来水入户为目标,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度,今年确定的150个“千村美丽”示范村要基本做到自来水入户全覆盖。农村危房改造,要同扶贫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灾害避险搬迁、灾后重建以及村庄撤并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改造进度。需要强调的是,基础设施不仅要建好,更要管好用好。要坚持建管并重,推行“村内事、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做法,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第三,着力整治村庄人居环境。要抓紧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中心任务是抓好“四改三治”,即改厕、改圈、改灶、改庭院和治乱弃、治乱排、治乱建。在实施中要把握好三点:一是突出重点部位,优先在县城和重点乡镇周围、交通沿线、旅游风景区选择重点村进行治理。二是尊重和方便群众,不能因为治理环境给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这样的措施肯定不能行之久远。必须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晾晒场、仓储房、废弃物收集处理等设施,引导养殖业向养殖小区集中,开展沼气建设,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要加强引导和管理,在加快硬件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群众的教育和管理,引导他们自觉养成文明习惯,自己动手整治环境,自愿建设美丽家园。
第四,着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美丽乡村”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新的阶段和更高目标。在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的基础上,示范村要着重抓好四项任务。一要完善公共服务。以满足农民日常生产生活需要为重点,不断完善提升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水平,达到活动有场所、学习有阵地、购物有网点、看病有保障、五保有供养的“五有”标准。二要发展富民产业。要通过大力培育种植、养殖、文化、旅游等致富产业,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合作经济,拓展群众增收致富门路,既让农村美,更让农民富。三要保留田园风光。要在保护自然生态的前提下,充分依托和有效利用现有森林、牧场、河道、农田等生态元素,让乡村融入于美丽的自然风光之中。四要构建文明新风。要通过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和村规民约,引导农村形成“民风朴实、文明和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明礼诚信、尊老爱幼,勤劳节俭、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头绪多、战线长,任务重,必须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响应的工作格局,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统筹规划,精心安排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县一级党委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乡村两级的工作积极性,把这项工作组织好、实施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和政策的集聚效应。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双联行动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各级双联单位和干部深入基层和农户,帮助农民搞好环境整治和基础建设。
二要有效整合建设资金。在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基础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以县为主,把以工代赈、小城镇建设、土地整理、造林绿化等涉农资金统筹起来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要落实奖补政策,省上将每年给“千村美丽”示范村100万元的奖励补助,市、县政府也要同比例落实配套建设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要逐年提高投入比例。要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探索社会化、市场化融资办法,特别是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地方,要通过村企共建,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三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要建立完善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制定考核验收办法。把这项工作纳入对县乡党委政府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和项目安排挂钩。要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年中有检查交流,年末进行总结考核、兑现奖惩。对首批150个示范村建设考核要实行量化打分,经验收达不到要求的,扣减省级奖补资金和减少下年度示范村名额。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到位,让农民看到美丽乡村建设的美好前景,增强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和自觉性。要大力发掘和宣传报道各地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扩大社会影响,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我们要迅速行动起来,带着对农民的真挚感情,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早日把农村建设成广大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