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沈远照 岳麓山顶曾经高灯远照
岳麓山顶云麓宫左侧坪中,有两块碑石,一块碑石正面上书“麓峰巩峙”,碑阴书“光联翼轸”。另一块碑石则为《麓山树镫记碑》,横额“光垂亿载”。《麓山树镫记碑》的“镫”,即“灯”。这块碑石因被铁丝网保护,阅读起来不太方便。
近翻阅民国时期的长沙《大公报》,发现这块碑石的内容其实蕴藏着一个故事。 据1925年2月22日长沙《大公报》记载,清初康熙年间,岳麓山顶云麓宫前,就立有天灯一枝,“长十二丈”,这枝在岳麓山顶高灯远照、并常被写进诗词中的天灯,因“年久失修”,到民国时,腐烂倒折。
岳麓山云麓宫道人瞿若云、周桂青两人认为这枝天灯的倒折,他们有责任要重新树立起来,两位道人发下宏愿,在有生之年一定要将该天灯重新建树。
他们“商之于前济良所长熊辅文”,不久这两位道人先后物化。熊辅文是个历来关心公益的人,道人去世后,他决心继承两道人之志,独出私财,购办十二丈长树。 但熊辅文上至湘潭,下至湖北,遍求不得。后来因宝生和尚修建开福寺,熊辅文于是借便在贵州苗洞购得长树一枝,用掉银洋三百余元;运到云麓宫,去力洋三十余元;一紫铜顶,去洋百余元;购一探海灯,去洋百余元;割一铅丝线,去洋七十余元;购一缴(当为绞)灯机器,去洋百余元;包栽灯柱并建水泥台,去洋二百余元,合共去洋一千二百余元。
此外,高树的天灯,每夜点油半斤,都是熊辅文一人所出。 长沙《大公报》说,“现在岳麓山顶,高灯远照者,即熊氏一人所建之天灯也。” 不过,这盏麓山顶上的天灯,早已不见踪影,只留下一块保护性石碑,还记录着与孤星朗月相伴、高耸天际的麓山灯火一盏。(出处: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