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去陆瑾 金山原副区长陆瑾被公诉 曾任青浦区赵巷镇镇长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昨日发布消息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陆瑾(副局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该院侦查终结,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昨日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陆瑾利用其担任青浦区赵巷镇镇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陆瑾,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
上海城建集团及城建置业党委、纪委被查处
本报综合日前,上海市纪委通报了上海城建集团及其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纪委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被查处,相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欺骗组织受到严肃处理的典型案例。
2013年4月,城建置业投资部经理王琳娜经董事长、党委书记裴建群及总经理袁继康同意,动用公款组织16人前往安徽省九华山、黄山旅游三天。在组织调查期间,城建置业相关人员将公款旅游虚构成考察项目,并编造考察报告,统一口径欺骗组织;城建集团及城建置业的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调查不全面、不深入,把关不严,将不实调查结论逐级上报,造成不良影响。
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城建集团党委书记张焰、城建置业党委书记裴建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由市纪委对张焰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裴建群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免去城建置业董事长职务。城建集团纪委书记朱晨红、城建置业纪委书记张连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城建置业总经理袁继康对公司组织公款旅游负有领导责任,编造材料应对组织调查,给予免去总经理职务处分。城建置业投资部经理王琳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编造材料统一口径应对组织调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投资部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