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流芳追问法学教育 中国法学教育之追问
【摘要】:从1978年恢复法科招生之后,中国法学教育经历了在数量上急剧扩张的30年。然而,制度性瓶颈妨碍了法学教育自身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发展。第一,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准入脱节的情况下,法学教育的使命不可能被清楚地界定。
第二,在缺乏第一法学学位的情况下,名目繁多的法学学位和学历不仅具有误导性,而且稀释了它们自身的价值。第三,按照繁复的"二级专业"去分门别类的研究生项目造成了法学教育的分裂、学术宗派的泛起和狭隘的思维方式。最后,统计标准的模糊、混乱和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缺失使法学教育失去了本来应有的透明度。本文试分析上述问题的成因,以期促成解决问题的方案。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法学教育 第一法学学位 法学研究生教育 法律职业 教育评估 强制性信息披露 【分类号】:D90-4 【正文快照】: 每个制度在其演进过程中,都会面对一些看起来简单不过却有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追问,欠缺合理性基础的制度一定会被此类追问挡住进路。
1978年,法学教育与经济改革同时起步,至今已经走过了整整30年,通过今昔对比,我们发现:法学教育仍然被那些基本问题阻挡在起步阶段。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