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大师陈志华因涉嫌微信传销案被抓】
核心内容:催眠大师陈志华因涉嫌微信传销案被抓,今日,从南京警方发布信息显示,陈志华团伙行为已被认定为涉嫌传销性质,并已将团伙一行17人进行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陈志华是何人?从网上搜索看到,名头可是不小。师从成功学导师陈安之,自称是亚洲首席催眠师,陈志华国际催眠训练机构总裁,香港成功新平台教育集团董事长。
3月12日下午南京玄武警方接到群主报警,称在南京一家酒店有人打架,发生纠纷的是厦门陈女士,她要求正在举办培训的陈志华一方退换此前交纳的费用,理由是受骗。在此前的一段时间内,该陈女士感觉到受骗后,便连续分多次追着会议方退钱,会议在哪办,她就追到哪。
民警了解到培训涉嫌传销性质后,便对在场的13位工作人员进行了拘留。不过,当时陈志华等一行4位高管趁机逃离。在随后民警的追捕下,陈志华落网。
实际上,早在3月10日,南京地区已有不少人收到类似短信,送您陈老师全国百场巡回演讲千人《月入百万微信赢销与亿万富翁商业模式》研讨会,南京站即将盛大开幕。时间,3月10-12日南京某大酒店。信息中称,完全免费参加。
该次会议打出的口号是,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1年开劳斯莱斯。
这个套路不少人都在其它场合见过。不知内情、不懂新科技的土豪老板和部分积极进取、涉世不深的小青年,很容易对微信营销痴迷,最终受骗。
随着微信的普及,很多人都意识到微信营销的巨大市场,相信很多人人都在自己的朋友圈中看到过朋友们卖面膜、卖化妆品的广告,而且都是以分享的模式,更多的则是在一种炫富的状态,很多人也因此心动,从而加入这样的营销模式,那他们到底有没有赚到钱?
卖的产品又是不是和他们宣传的那样有效果呢?最近有“亚洲催眠大师”之称的陈志华被判刑8年,罪名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陈志华从事传销活动就是利用大家所熟知的微商平台。
亚洲催眠大师陈志华因微商传销获刑8年
陈志华只有中专的学历,一直以“亚洲催眠大师”自称,也开门授课,在他的讲座中主打“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的口号,将手机微信作为他发展微商传销的平台。
在国内十几个主要的城市组织非常传销,而且一直以微信营销和免费授课的幌子,加上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和以假乱真的表演,吸引了众多微信用户的加入,在短短的一年对时间里,就非法赚取所谓“代理费”达461万余元。陈志华也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处八年刑期。
揭秘微信营销的背后
那陈志华是如何让他人受骗,还心甘情愿的交钱给他呢?陈志华自称是励志成功大师的首席弟子,经常开设免费授课,在他的讲座中鼓吹的是“亚洲首席催眠大师主讲,教你轻松月入百万”,他表示只要你的营销做的好,108天就能买奔驰,6个月就能买房,一年就能开劳斯莱斯,其实这完全就是一个骗局。
当他的讲座汇聚了一定的人员之后,陈志华就鼓动大家开始微信营销的第一步,让参会的人员大量的加微信好友,他解释这是扩大销售范围,而且一分钱都不用花,加入的微信好后都是自己的潜在客户,而且还进行比赛,看谁的好友加的多,获胜者还有奖品。其实大家想一想就会明白,那么多人在一起,加好友的机会本身就很大,和什么营销根本就一点关系也没有。
在陈志华的鼓动之下,参会的人员在气氛的渲染之下,短时间肯定会加入不少的微信好友,也就开始相信陈志华的营销天赋,警惕放松以后,关键的一步就到了,要求大家掏钱做代理商,大家在这个时候也会乖乖的掏钱,就像真的被催眠了一样,陈志华也就达到了他的目的。
而接下来陈志华就教大家如何开始自己的营销,也就是发展下线,要求这些所谓的代理商将陈志华的微信内容复制到自己的朋友圈,家伙说那个自己的手机号码转发,每天早晚三次都发送问候和关心的内容,增加人脉的同时销售自己的产品,让更多的人成为自己的线下的代理商,其实处于这种模式下,产品已经不重要的,发展更多的线下“代理商”才是关键。
而大家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看到的那些面膜、化妆品的广告,和各种展示销售业绩的微信,其实都是可以用短信制作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大家相信这些所谓的“代理商”是能够赚到钱的,很多人就在想“别人都能赚到钱,我也可以”,在这种想法下盲目的加入,成为一名“代理商”,其实这就是一个金字塔模式,顶层的是能赚到钱,但最后面的亲朋好友在累积大量产品之后,卖不出去就亏大了。
“亚洲催眠大师”陈志华微信传销被判刑八年
“亚洲首席催眠师”“营销大师”,这两个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的名头,“奇妙地”统一在陈志华的名片上。2013年短短一年,陈志华自称是励志成功大师的首席弟子,鼓吹“亚洲首席催眠大师主讲,教你轻松月入百万”“只要营销做得好,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新房,1年开上劳斯莱斯”,先后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等城市的多家高档酒店里免费讲座,推广自己的“微信营销”模式。
329名听过讲座的人被发展成下线,并向他缴纳了461万余元“代理费”。
日前,经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陈志华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
像被“催眠”了一般掏钱做“代理商”
陈志华所谓的“微信营销”其实完全是骗局。在讲座中,他声称,只要利用微信和二维码,5分钟可让微信好友爆炸式增长10倍,3秒钟内让10万人立刻收到公司产品信息,并且一分钱也不用花,一个月就能赚上百万。
但怎么实现呢?原来,陈志华在讲座中将听讲人分成几个小组,互相比赛,在规定时间内,谁能通过微信“摇一摇”“附近的人”等加到最多好友,谁就是优胜者,可以得到大奖一份。只要稍微动点脑筋就能明白,这么多人聚在一起,当然互加的机会大大增加,这比的就是谁手快,跟营销毫无关系。
但听讲座的人都跟中了邪一样,他们看到确实短时间内加了不少好友,便渐渐放松了警惕,相信陈志华确有营销天赋。接着,最关键的一步到了,陈志华要求他们掏钱做他的“代理商”,而这些人也都照办了,似乎真的被陈志华“催眠”了一般。
成为代理商之后,这些参与者便按照陈志华所谓“十大法则”之一的要求,将“陈大师”的微信内容复制到自己的朋友圈里,加上自己的手机号码转发,每天早中晚3次发关心、问候,“激活休眠客”。
此外,陈志华还要求“要随时与陈老师沟通”“月入10万时到全国参加课程,提升自己、倍增人脉”。而所谓的倍增人脉,就是让他们去发展新的下家,每发展一个新的下家都有提成。
如此发展下线涉嫌传销犯罪
实质上,陈志华向被害人提供的产品,就是所谓“三天价值1万元”的课程。第一天向被害人面授如何使用微信,中间穿插小表演,第二天宣传如何代理“微信营销”,第三天进行项目实战演练。
“我把所有有梦想、有想法、想改变的人变成超级演说家、超级大师!”这是陈志华激情演讲中最打动被害人的话。据了解,陈志华本人是中专学历,常年游走于上海、南京等地的社会培训机构学习营销,根本无相关正规文凭。一些旁听的被害者表示,他们都被陈志华的忽悠感染,觉得自己人到中年一事无成,总该趁此机会赚点钱。
据检察官介绍,多数人都按规定交足了陈志华要求的不同等级的代理费,分别是3万、5万、7万。很多被害人在付款后觉察不对,要求退款也被故意拖延。
承办检察官认为,陈志华的微信营销毫无内容,根本谈不上是“营销课程”,陈志华在授课过程中收取“代理费”,再通过代理商不断发展“下线”的方法,扩大自身影响,进一步收取更多代理费。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新型微信传销案引发广泛关注
作为新型微信传销案,该案的审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3月17日,法庭审理中,陈志华当堂翻供,声称他从未对外宣称自己是“催眠大师”,也没说自己是励志成功大师的首席弟子,并辩称宣传材料上出现这样的描述可能是代理商搞的。侦查机关从他住所及公司扣押的票据,均为听课人参加公司活动收取的餐费和手续费,还有一些是微信技术支持所收取的费用。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陈志华以推销微信服务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一定的费用成为其微信代理商,并按照一定顺序组织层级,以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最终,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志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人民币46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