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经南信宜 信宜市监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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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信宜市监察局(以下简称市监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2015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完善公开载体,强化考核督查,开展宣传培训,努力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监察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信宜市监察局(以下简称市监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2015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完善公开载体,强化考核督查,开展宣传培训,努力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监察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对符合公开条件的制度文件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务动态栏目,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茂名市相关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茂名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茂名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茂名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茂名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茂名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制度》、《茂名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局根据不同环节、不同阶段的实际,突出重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在公开内容上,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统一规定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并且符合公开条件的规章文件及政务工作动态等内容。

在公开形式上,我局按照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的原则,灵活采用设置政务动态公开栏、派发信访举报宣传手册、健全领导接访日制度等多种方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把该项工作与对外接访工作、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综合效应,整体推进。一是加强对信访的受理范围的宣传,印发宣传手册,在市府、国税、林业局等办公地点张贴宣传海报等,有效引导群众合法有序信访;二是与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既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又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三是与反腐倡廉工作结合。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寓于日常工作安排、机构改革及落实"三转"要求当中。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我局相关信息。

一是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信宜市政府网站公布我局"三公"经费情况、制度文件、政务动态、人事任免等相关信息。2015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的信息共34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制度文件信息6条,政务动态信息共25条;二是使用政务公开栏公布信息。我局政务公开栏设置在国税局十二楼走廊,面积约3平方米,主要是公开组织、人事、信访指南、领导工作日接访安排等内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5年,我局办理建议提案0件,目前没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情况。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人次。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5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的费用及减免情况。2015年我局未发生有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的费用及减免情况。

三、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同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还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监察系统工作多涉及纪律审查等敏感信息,需要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敏感信息不涉密;三是缺乏足够人力物力开展该项工作。

四、今后工作设想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今后我们将继续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摆到重要工作日程,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严格遵守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

(二)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以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对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向群众和社会及时主动公开。要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保证公民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力,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因地制宜、切合实际、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载体,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完善政府部门运行机制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齐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培训,提高水平。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可能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办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五)强化监督,务求落实。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