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颂中国播音学 《播音创作基础理论》张颂 中国传媒大学
首先是明确的传播目的。我们的语言传播,目的在于“以事醒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美愉人”。我们的宣传方针、节目定位、具体内容、表现形式,都提示、保证了传播目的的落实。目的缺失、目的转移、目的错位、目的空泛,会导致创作迷失方向、走入斜路。
其次是艰苦的诚实劳动。在自己原有的知识储备和语言功力的基础上,要调动一切手段,开阔思路,用脑用心,动笔动口,分析综合,加强案头准备,适应现场语境,保证质量,讲究效率,全力投入驾驭节目的进程中。不要只是依赖天资聪慧和狭隘经验,更不要满足于被动应付。
再次是完整的形态转换。我们要把文字语言转化为声情并茂的有声语言,要把内部语言外化为情声和谐的有声语言,都是由某种形态转换成另一种形态。但是,这种转换,绝不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简单地念字出声,不能称之为“转化”;草率地随口唾出,也不能称之为“外化”。
“化”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某种形态,有其自身的规定性,转换成为另一种形态,就具备了另一种形态的规定性。文字语言,由词语序列规定其语义范畴、语用功能,转化为有声语言,便可能由话语主体改其义、变其用,所谓“误读”即是一种。
内部语言,由语点生发而成,却会出现“口不应心”“言不由衷”的情况。我们必须坚持“有稿播音锦上添花,无稿播音出口成章”的要求,使形态转换走向完整和完美。
2号候车室
发表于 2007-10-16 15:33
只看该作者 最后是精致的节目成品。一个节目,从策划到播出,有多少道工序,有多少人劳动,我们要通过有声语言的叙说,或报告、宣讲、提问、应答、介绍、评述 ,或进行串联、衔接,竭力使节目丰富、深化。节目制作过程里的诸种辛劳,都融进了节目之中,只有“出声露面”的话语主体,能够在节目成品中直接面向听众、观众。听众和观众并不知道谁谁做了什么,只能通过节目成品,特别是通过话语主体,了解节目的总体质量,作出评价。
这四个环节,层层推进,互相勾连,构成了有声语言创作的全过程,体现了群体劳作的心血结晶。可见,有声语言创作具有不可或缺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不过,并不是说任何一次播音、主持、解说,都能够称其为创作,如果这四个环节中有一个不到位、不投入、不协调、不成功,就只能算做“走过场”,只是一篇“表面文章”。因此,不要以为到了镜头前、话筒前,出了声,露了面,就进入了“创作圈”,就是进行创作了。
圆满完成这四个环节,在更深的层次上,还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传播观、新闻观、文化观、艺术观、语言观等全方位要求。只有在这些观念真正化入自己的内心世界,融入自己的有声语言,才会发生效力。
第三节 理论视域
1994年10月,《中国播音学》出版,标志着学科理论体系的基本成型。其中,关于创作基础理论,比起《播音创作基础》一书,又有很大拓展。
在理论视域中,我们需要研究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传播主体,或者叫做有声语言创作主体,是核心,是重点。我们必须认清,不管哪一种传播模式,都强调传播主体是传受关系中的主要方面,是传播行为的实施者,是传播什么、怎样传播的主导者。所谓“受众是上帝”、“受众是中心”,虽然有一定道理,却容易造成喧宾夺主的错觉,从而有意无意地削弱传播主体的责任意识。
“接受美学”强调的是接受者的重要作用,不应被理解为降低作家对作品生成的创造意义。我们的传播,一方面是对受众的“欲知”给以“满足”,一方面是对受众的“应知”进行“灌输”。这两方面,都成为“引导”受众的支柱。关键是怎样满足,怎样灌输,既不要迎合低级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