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姚晓峰、余丽奖学金”评定办法
河南理工大学“姚晓峰、余丽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支持祖国的教育事业,支持母校的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杰出校友姚晓峰及夫人余丽决定捐出人民币壹佰万元(十年十期,每期壹拾万元),在我院设立“姚晓峰、余丽奖学金”,用于奖励品行端正、学业优秀的贫困生。
第二条 “姚晓峰、余丽奖学金”原则上在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中评定。一年评定一次,于每学年的10月份评定。
第三条 由学工办、院团委、教研办、院党政办等职能部门联合成立“姚晓峰、余丽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该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和审计等工作。
第四条 “姚晓峰、余丽奖学金”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学校的学年综合评定中班级排名前50%。
2、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学校早操、早读活动,无违纪违法行为。
3、能正视生活困难,自强不息,艰苦奋斗,专业思想稳定,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无补考课程。
4、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生活简朴,无抽烟、酗酒、上网玩游戏等现象。
5、原则上和国家级奖学金不重复。
6、本学年体育成绩及格以上。
7、在学期间,能够学以致用,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参加各级组织举办的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国家级创新大赛获奖个人优先推荐。
8、孤儿、单亲家庭或具有难以预料等困难学生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