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冠五的子女 李其炎的子女 【李其炎】那些年 北京很敏感的政治

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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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陈希同早年在北京一基层派出所工作,后调入北京市委办公厅,任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秘书,开始步入政坛,文革期间曾受到不算严重的冲击,到文革后期又重归仕途.1979年底升任北京市副市长,1982年当选中共12届中央委员,1983年4月任北京市长,1988年4月因筹办北京亚运会的工作需要又升任国务委员,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12月接替李锡铭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执掌京畿大权,是中国政坛的实力派人物.陈希同在北京当政多年,自恃背景深.实力强.根

陈希同早年在北京一基层派出所工作,后调入北京市委办公厅,任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秘书,开始步入政坛,文革期间曾受到不算严重的冲击,到文革后期又重归仕途。1979年底升任北京市副市长,1982年当选中共12届中央委员,1983年4月任北京市长,1988年4月因筹办北京亚运会的工作需要又升任国务委员,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12月接替李锡铭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执掌京畿大权,是中国政坛的实力派人物。

陈希同在北京当政多年,自恃背景深、实力强、根基扎实,养成一副“谁的话也不听”的脾气,大有“京城之内我做主”的霸气,在政治上、经济上等多方面对抗中央权威,严重违纪违法,王宝森就是其培养、提拔的得力干将。

那几年北京实行的是双常务副模式,王是排名第二的常务副市长兼计委主任,分管财税、金融。排名第一的常务副市长是大家都熟悉的张百发,分管城建、国土,之前还负责协调申办奥运会的工作。

陈希同自我感觉良好的当口,殊不知一张无形的天网已经从天而降,有关部门暗中在进行秘密调查,终于从江苏无锡十亿元非法集资案取得突破口,带出一连串不法商人、贪官污吏和纨绔子弟——无锡新兴实业公司总经理邓斌、北京市委机关处级干部李明、曾任市长李其炎秘书的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李敏、曾任陈希同秘书的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陈健、首钢党委书记周冠五的儿子周北方纷纷落入法网,案件很快就查到了陈希同的儿子陈小同头上,最终掌握了掌管北京财经大权的王宝森的犯罪事实——道德败坏、贪污腐化、生活糜烂、挥霍公款、违法批贷等等,涉及金额之巨大,性质之恶劣,是建国以来查办的案件中最严重的,简单说就是除了好事都做尽了。

王自知作恶多端、罪孽深重,只有死路一条,于是选择了自杀身亡。

面对未知的前路,陈希同强自打气,一方面决定先稳定后方再图收拾残局,在市级媒体上频频露面,意图给人以其地位稳固的感觉,另一方面又再次提出辞职要求。他以为中央不敢动他,想以退为进、平安上岸,不料却弄巧成拙。

4月2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批准陈希同引咎辞去北京市委书记、常委、委员的职务,任命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纪委书记尉健行为中共北京市委书记。次日,中共北京市委召开区县局领导干部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受中央委托在会上宣布中央决定。当晚新闻联播播出后,全世界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北京这座千年古城,关注着中国政局的变化。陈希同已经从权力的高峰猝然跌落,下一步将会如何呢?

出乎绝大多数人的意料,陈希同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走进监狱的政治局委员。1995年7月,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希同的问题进行审查。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希同问题的审查报告,报告说,陈希同在担任北京市委书记、市长期间,严重失职,对原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宝森的违法犯罪活动负有重大责任;腐化堕落,生活奢靡;利用职权和公务之便,收受贵重物品。

全会决定撤销他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并建议依照法律程序,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对他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

1997年8月29日,中纪委决定并报中央批准,开除陈希同党籍。1998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和玩忽职守罪,决定将陈希同依法逮捕。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3 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 6 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

1998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陈希同上诉,维持原判。曾经独霸一方的京城大佬在这场博弈中一败涂地。其子陈小同也于1997年6月24日因受贿罪判刑6年,滥用公款罪判刑7年,合并判处徒刑12年。近年有报道称,在秦城监狱休息8年后,陈希同于2006年保外就医。

陈希同之所以倒台,根本原因并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其人自恃背景深、实力强、在京城经营多年,“自我主义”和小团体意识膨胀,多次对抗中央权威,不服从中央统一领导,具体事例有:1.自认“劳苦功高”,认为自己应该担任更高的职务,对中央从上海选调干部不服气,两次在政治局会议上说“中央领导不能只从上海出”。

2.对中央的政策制度阳奉阴违、明顶暗抗,比如东方广场的修建上就有严重的越权违规审批现象。3.在重要问题上自作主张、打乱中央部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

4.利用某些高官子女的特殊身份大做文章,给中央领导制造难题。对于陈希同这样的对抗中央权威的地方诸侯,如果听之任之,后果不堪设想,必须断然除之,以前有类似的个案几乎都是纯政治方法解决,采用把政治案办成经济案的方法“定向爆破”,不知道究竟是中国政治、法制的进步还是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