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百祥爱国 原“中国第九大富豪”诈骗陈百祥4000万元
曾经的商界风云人物、一度是湖南首富、福布斯排名中国第九大富豪的吴志剑,26日又回到了被告席上。这次离他上次被判17年有期徒刑仅仅时隔6年。这短短的6年时间,他以保外就医的形式,已经在深圳玩了2年的“空手套白狼”。
这次再次走上被告席的原因是,他成立的“中国神舟”(全称“中国神舟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发行所谓的内部原始股票,涉案金额超过6250万元人民币。受害者中还包括香港艺人陈百祥。
陈百祥投4000万元
该案的涉案被告有5人,分别是吴志剑和他的儿子吴耀均,“神舟”的财务总监曹健,财务经理熊荣南和涉案的中间人曾毅。吴志剑等3人都表示认罪。
第一项犯罪事实是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董事会”未经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以卫通网络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名义,向不特定客户推销香港上市公司亚洲电信媒体有限公司股票。一共销售了8000万股,获得资金5000万元,其中4000万港元是香港艺人陈百祥投入的资金。
第二项犯罪事实是吴志剑等人涉嫌非法发行“中国神舟”的内部原始股票。同时以亚洲电信媒体公司股票停牌无法过户为由,诱使部分已购买该股票的客户转购中国神舟公司股票。
“保外就医”老想帮帮部下
26日,头发斑白的吴志剑作为第一被告在深圳福田法院出庭受审。法庭上的吴志剑表现得很从容。只有当提起儿子吴耀均时,他才流露出几分慌张的表情。在法庭上,吴志剑先是表示认罪,然后对一些犯罪事实进行了辩驳。
吴志剑说:“2006年9月11日,我获得保外就医出来后,看到以前政华集团(吴入狱前经营的企业)的老员工都过得很落魄,就想帮帮大家,和大伙重新创业,于是在深圳成立了博大晶深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通讯设备的生产。”
委托陈百祥在香港买壳
对于“中国神舟”非法发行内部股票的指控,吴志剑在庭上供认不讳。
他说,他们原计划就是用中国神舟的名义在香港买壳上市,所以用中国神舟和深圳神舟的名义在国内募集资金,而且已经用募集到的8000万元人民币委托陈百祥做代理,成功在香港买壳。
26日法庭上,控辩双方都没有透露涉案金额共有多少。当公诉人讯问吴志剑是在香港买了哪个“壳”上市时,吴志剑坚决不肯吐露该股票的名字,还反问:“这笔交易已经成功了,我现在说不说它的名字很重要吗?”
2年营业额仅9万元
26日出庭的吴志剑等人都有几家公司的董事长、总裁等头衔。包括深圳市神舟联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卫通网络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神舟联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等。
但是,这几家公司两年来的实际营业额只有9万元人民币,而在其账户上流转的资金仅仅2007年8月就有几千万元。26日庭审时,中国神舟的财务总监曹健也承认了这个事实。
谎称是中国卫通的子公司
25日,曾经在吴志剑的总裁办公室工作过的陈宏(化名)接受了记者的专访。据他透露,吴志剑在很短的时间内成立了几家公司,并在福田区财富广场、光大银行大厦等高档写字楼租下办公地点。对外宣称这众多公司同属一个集团,而这个集团又从属于原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即“中国卫通”)。
为了让人相信他们的公司是个有实力的大集团,吴志剑等人在表面工作上做足了功夫,比如集团的办公用品上尽可能地印上了“中国卫通”字样及LOGO;还向全体员工拿出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网络增值服务经营许可证”。
陈宏说:“但实际上,这些数字和经营许可证都是假的。”26日的庭审,吴志剑也向法官承认,很多经营许可证是假的。
用各种渠道散播“上市”消息
陈宏透露,吴志剑等人开始谋划在香港买壳上市筹集资金的同时,也于2007年3月,几个主要人物便向外透露了公司“上市”消息,并称可以购买公司“原始股”,但当时工作做得不够完备,反应并不积极。2007年7月,开始有人陆续认购其“原始股”,他们还通过各个渠道,告诉其亲朋好友“上市”消息,并称到2007年年底即可获得高额回报。
这时,很多人开始相信他们的话并认购“原始股”。据陈宏说,受害人有接近200人,募集的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
2008年1月14日,曹健、熊荣南、吴耀均等人便被深圳市经侦局调查拘留,被拘留之初,集团留守负责人称,被拘高层一周内就会出来。在公安部门的敦促下,该集团开始将“认购”款退回给一部分认购者,但退了少数人后,看到退股人数众多,便以资金不够为由不再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