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福州市仓山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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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榕政办[2014]140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领导,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仓山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 长:杨新坚(区政府区长)常务副组长:吴文华(区政府副区长)成  员:姚伟(区政府副区长.仓前街道办事处主任)刘金奖(城门镇政府党委书记)陈登峰(区委办公室主任)郑治平(区政府办公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榕政办[2014]140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领导,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仓山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新坚(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吴文华(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姚伟(区政府副区长、仓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金奖(城门镇政府党委书记)

陈登峰(区委办公室主任)

郑治平(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依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廖  青(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外侨办副主任)

黄振希(区农林水局局长)

熊益银(区园林局局长)

黄仲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斌(区委农办主任)

陈亚威(区财政局局长)

陈  峥(国土资源局仓山分局局长)

许世华(区环保局局长)

陈树仁(区教育局局长)

赵铁英(区卫生局党组书记、区计生局局长)

洪德潮(区市容管理局局长)

吴智辉(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林  萍(市公安局副调研员、仓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冯  青(团区委书记)

郑美珍(区总工会主席)

潘晓萍(区妇联主席)

林向北(区广电局局长)

郑  捷(区统计局局长)

郑  仲(区科技局局长)

叶晓瑜(区文体局局长)

黄立华(区建设局局长)

柯启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建波(盖山镇政府镇长)

高晓健(仓山镇政府镇长)

陈潇逸(建新镇政府镇长)

黄文忠(螺洲镇政府镇长)

林谋东(东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  宁(对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平贵(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伙銮(临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淑兰(三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兰宏进(上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  辉(下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林水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林水局局长黄振希兼任,副主任由区农林水局副局长王勇亮同志和区园林局副局长陈子雄同志担任。

以上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人员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