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作品 胡适的作文观——以作文演说为首要的教授法
胡适的作文观——以作文演说为首要的教授法
源自:潘新和《中国写作教育思想论纲》p241-243
在语文教学中,阅读与写作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一直困困扰着语文教学界。长期以来,写作处于阅读的附庸地位,这似乎已成“定势”,将写作从阅读中独立出来的尝试,大多以失败告终。
传统的“以阅读为本位”的语文教学观,是由封建教育的目的所决定的。封建教育的指导思想是明道征圣,所以学生必得以读圣至之书为首务。尽管时代已发生根本的变易,但是,在语文教育界,不论过去还是现在,“以阅读为本位”的观念却还是根深蒂固的。
而胡适却把“人人能用国语自由发表思想——作文,演说——都能明白晓畅,没有文法上的错误”[1]列为中学语文教学三条理想标准中的第一条,也是国语教学唯一的一条标准(其它两条均是针对古文教学而言),这种提法,从反传统这一点上看,确有其不同寻常之处。
在胡适的有关语文教学的论述中,他一般不强调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却多次将作文能力作为衡量语文水平的标准,在这点上,与叶圣陶注重学生阅读程度的观点,形成鲜明的对比。例如,他在谈到小学语文教学时说:“国语代替文言以后,若不能于七年之内,使高小毕业生能做通顺的国语文,那便是国语教育的大失败。
”[2]可见, 胡适的读写观已经超越传统的“重读轻写”、“以读带写”的范围,由“重读”转向“重写”。这种把作文能力的提高,作为语文教学的主要目标的看法,我们称之为“以写作为本位”的语文教育观。
胡适对读写关系的看法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认识的:1.他把“读”看作是“吸收”,把“写”看作是“发表”,“发表”不仅是了交流思想,而且,“发表是吸收的利器”;2.“写作”是一种实用性的技能,但写作训练,又是一种重要的思维训练,是使学生思想系统化、严密化的一个有效途径,即“手到是心到的法门”。
胡适认为古人所说的读书三到“眼到、口到、心到”是不够的,须有四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手到才有所得。”他说:“发表是吸收智识和思想的绝妙方法。吸收进来的智识思想,无论是看书来的,或是听讲来的,都只是模糊零碎,都算不得我们自己的, 西。自己必须做一番手脚,或做提要,或做说明,或做讨论,自己重新组织过,申叙过,用自己的语言记述过——那种智识思想方面算是你自己的了。”[3]
这看来只是增加了两个字,但实际上将整个读写观颠倒过来了以往人们大多只讲“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大意主乎学问以明理,则自然发为好文章。诗亦然”,[4]即强调“读”对“写”的决定作用。
很少有人注意到“写”对“读”也同样是不可或缺的。“发表是吸收的利器”,大约可以说是胡适的发明(胡适所说的发表,不完全是古人的“不动笔墨不看书”那种意义上的“手动”,也包括写出可供交流的文章来)。
胡适的“写”能促“读”的见解,除了含有须“边读边写”的意思外,也指写作水平的提高,有助于阅读能力的发展。这种认识也反映在他的教学构想中。他认为学生在“国语文到了明白通顺的程度,然后再去学习古文,所谓‘事半功倍’,自然是容易得多”。
胡适对“写”的重视,还出于对培养人的思维能力的考虑。他说:“我们相信,文字的记录,可以帮助思想学问:可以使思想渐成条理,可以使智识循序渐进。例如我们几个人在江滨闲谈《商书· 盘庚》的文法,我们都读过‘盘庚’,都可以加入讨论。
但说过就算了,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假使有一位朋友把我们的讨论记载出来,加上编次,再翻开原文,细细参证,作成一篇《‘盘庚’的文法的研究》,——这么一来,这位朋友不但把自己研究这个问题的结果变成有条理的思想,并且使我们曾参加讨论的人都可以拿他的文字做底本,再继续讨论下去。
”[5]他认为,由于一切感想,一切书籍的泛览,一切聪敏的心得,都像天上浮云江中流水,瞬息之间便成为陈迹。所以,“勤笔”可以“助我思想”。
至此,我们便不难理解胡适为什么把“能作国语文”作为中学语文教学的首要标准了。我们认为,胡适的读写观与作文教学观都体现了较强的现代意识,他把写作不仅看作是为了交流思想,而且把它看作是增长知识、开发智力的有效途径,是人进行学习的一种基本素养。他的这种认识,显然已经超出传统的对写作的狭隘理解, 更为接近今天西方教育界所倡导的“学习通过写作”的大写作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