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谈谈方法 笛卡尔《谈谈方法》中的四条规则

2017-12-24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 我知道,法令多如牛毛,每每执行不力;一个国家立法不多而雷厉风行,倒是毫不拾遗.所以我相信,用不着制定大量规条构成一部逻辑,单是下列四条,只要我有坚定持久的信心,无论何时何地绝不违犯,也就够了.第一条是:凡是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到的东西,我绝不把它当成真的接受.也就是说,要小心避免轻率的判断和先入为主,除了清楚分明地呈现在我心里.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以外,不要多放一点别的东西到我的判断里.第二条是:把我所审查的每一个难题按照可能和必要的程度分成若干部分,以便一一妥为解决. 第三条是:按次序进行我的

 我知道,法令多如牛毛,每每执行不力;一个国家立法不多而雷厉风行,倒是毫不拾遗。所以我相信,用不着制定大量规条构成一部逻辑,单是下列四条,只要我有坚定持久的信心,无论何时何地绝不违犯,也就够了。

第一条是:凡是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到的东西,我绝不把它当成真的接受。也就是说,要小心避免轻率的判断和先入为主,除了清楚分明地呈现在我心里、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以外,不要多放一点别的东西到我的判断里。

第二条是:把我所审查的每一个难题按照可能和必要的程度分成若干部分,以便一一妥为解决。 第三条是:按次序进行我的思考,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逐步上升,直到认识最复杂的对象;就连那些本来没有先后关系的东西,也给它们设定一个次序。

最后一条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量全面地考察,尽量普遍地复查,做到确信毫无遗漏。 《谈谈方法》 [法] 笛卡尔 著 王太庆 译 商务印书馆 2000年11月1版 2006年4月6印 第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