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道德与陈光武 北京海淀法院受理洪道德起诉陈光武诽谤罪案
人民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李婧)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认为陈光武在博客、微博发表的文章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且浏览、转发量远超法律规定,因此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陈光武诽谤罪的刑事责任。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海淀法院正式受理了自诉人洪道德诉被告人陈光武诽谤罪一案。
4月28日,山东高院召开了聂树斌案听证会。洪道德作为法学专家代表,是聂树斌案件听证会听证成员,会后,媒体引用了洪道德对于此案的部分观点。陈光武在微博中对这些观点表达了不满。
洪道德在自诉状中称,今年5月2日,被告人陈光武在其新浪博客和新浪微博上发表了题为《洪道德教授,无道无德》的文章。在该文中,被告人陈光武多处捏造损害自诉人洪道德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散布。如:“洪道德教授,无道无德”、“很多人说您很坏”等等言论。
根据自诉状,截止2015年5月14日证据保全之日,上述博客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12779次,微博被点击、浏览达到65878次,已经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14.7倍;博客转发183次、微博转发2939次,已经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5.2倍。现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陈光武诽谤罪的刑事责任。
17日,陈光武律师在微博里对被诉做出回应,称“没诽谤他人 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