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万里唐万新 德隆起点 唐万新点石成金 赚得千万财富
一推再推之后,一场等待已久的审判终于就要到来。
农历春节之前,德隆首脑唐万新将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走上被告席。他面临两项控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市场价格。
似为巧合的是,武汉曾为德隆“发家”秘史的源头之一。12年后,唐万新又在这里接受审判。
从半年前的德恒证券开始,德隆案系列庭审历经中富证券、伊斯兰信托、南京大江国投、金新信托案庭审,终于到了终局时分,也到了唐万新命运面临裁决的时刻。与唐万新一起列名被告的,有六名自然人——杨利、李强、王恩奎、董公元、洪强、张龙;还包括德隆“蛛网”中的核心企业,如上海友联战略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法人。
2005年12月13日,检方的起诉书正式到达法院。此前五天,12月9日举行的全国工商联九届四次执委会上,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唐万新之兄唐万里辞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职务。唐万里虽身兼两家法人被告新疆德隆和德隆国际的法定代表人,却未以诉讼代表人身份出庭。
自一年半以前“股市第一庄”——德隆系著名“老三股”湘火炬(深圳交易所代码:000549)、新疆屯河(上海交易所代码:600737)、合金投资(深圳交易所代码:000633)——迄今中国证券市场上最壮观的一场崩盘以来,人们在等待这一刻。在那场2004年4月13日开始的崩盘中,湘火炬、新疆屯河、合金投资连续跌停,近200亿元市值在十余个交易日中灰飞烟灭。盛极一时的唐氏德隆就此土崩瓦解。
引人注目的是,唐万新此次并未被控以金融诈骗类罪名,如非法集资罪、骗贷罪、票据诈骗等——此类罪名的法定最高刑均为无期徒刑。
唐所被控的两项罪名均不令人陌生。自此番德隆案系列庭审以来,有关法人和自然人被告无一例外被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176条,犯本罪“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不高于十年有期徒刑。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见于《刑法》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采访获知,在将案卷移交检方的同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起诉意见书建议同时控告唐以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见于《刑法》第225条,其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在检方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交的起访书中,非法经营罪最终并未出现在唐万新被控罪名之列。法律专家告诉记者,以唐万新被控的两项罪名而论,他最终获刑超过十年的可能性已然变得很小。
更加需要指出的是,审判即将开始,但真相仍未大白。德隆非法运作之登峰造极,令此前所有的同类案件黯然失色。据武汉正浩会计师事务所受武汉市公安局委托所做的审计报告,1997年后,仅炒作“老三股”,德隆就动用了2万多个账户(德隆手中的证券账户多达4万余个);德隆2001年后利用六家金融机构非法吸存460亿元资金,最后形成高达172.18亿元的窟窿。
这一资金黑洞,可以看做是德隆多年来运作成本、交易成本、资金成本的渊薮。其中有多少以及如何被德隆及各方有关人士瓜分侵吞?显然,一次审判解不开这个悬念。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德隆虽已倾覆,但围绕唐万新本人的是非争议,则一直没有停息。枭雄唐万新以其狂想家的情怀、少见的执行力和韧劲,以及外逃后复又回国自首的举动,获得诸多溢美之词。但是,德隆案系列庭审正在剥开以产业整合、金融控股先锋自居的德隆精心编织的层层面纱。唐万新疯狂、复杂、黑暗的另一面正在逐渐曝光。
《财经》记者长期跟踪此案,查阅了唐万新本人的数百页供述材料及德隆系涉案核心人物的大量案卷,采访了德隆自发迹至衰败过程的见证者与关键人士,力图还原一个完整、真实的唐万新。中国证券市场上曾发生的这一场巨澜,出现的这一个怪胎,不可不细查,不可不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