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越峰事件最新2016年 【中国保险报】2016年中国保险十大事件
由《中国保险报》和《金融时报》联合评选的“2016年中国保险十大事件”日前揭晓。
一、先试先行,宁波成为首个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
中国保监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宁波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1日共同举行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大会。宁波市接受中国保监会授予的牌匾,成为我国首个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
2016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中国保监会会同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浙江省宁波市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试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开展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力争用3-5年时间,推进保险业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成效,初步建立起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为全国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试验区将为我国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提供创新支持、探索实现路径,推动全国保险业创新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保险公司经营效果良好,保险消费者对行业信任度高
2016年3月29日,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与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在京首次发布2015年中国保险消费者信心指数。2015年中国保险消费者信心指数为69.2,比中性值50高出38.4%,显示保险消费者信心较强。
保险消费者信心指数水平呼应了行业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局面。指数反映,2015年保险消费者对宏观环境的信心平稳,对行业发展预期较为乐观;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业的信任度较高,对行业运营效率和业务素质评价较好;消费者具有较高的自信和他信水平,保险经营所依赖的大众信任基础较为稳固;保险消费意愿较强,行为忠诚度较高,情感忠诚度还需培育。
2016年9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2015年度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这也是对于保险公司经营效果的首次评价。评价结果显示,保险公司总体运营良好。64家参评的产险公司中,A级13家,B级44家,C级7家;69家参评的寿险公司中,A级12家,B级47家,C级10家。
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全部由定量指标组成,按照得分情况将法人机构经营状况分为A、B、C、D四类,A类公司是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B类公司是经营正常的公司;C类公司是经营存在一定问题的公司;D类公司是经营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
三、发挥市场机制,财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改革实施
为改革完善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管理制度,增强产品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监管效率,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2016年8月15日起,财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平台正式启用。这是财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改革正式实施的标志,也是保监会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公司从价格竞争向产品创新竞争转变,释放和激发行业持续发展和创新活力,增强保险产品创新能力;有利于产品监管从重事前转向事中事后,在放开前端的同时管住后端,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有利于强化信息披露,增强财产保险产品透明度,更加有效地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评定工作启动,16家公司备选
2016年5月26日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评定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公布国内16家“大而不能倒”保险公司名单。
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D-SII)是对金融保险体系有重要影响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其内部经营活动可能会导致系统性风险的险企。简单来说,就是所谓的“大而不能倒”的险企。16家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保监会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2016年3月3日,保监会发布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要求,中国保监会取消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审批、保险公估机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保险公司终止(解散、破产)审批,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等 1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中国保监会及各保监局不再将取消的1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后续措施按照国发〔2016〕11号文件有关决定执行。保监会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符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
六、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全国推开,案件20日内应调解完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推进建立和完善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更好地发挥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功能与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分别在扩大覆盖面、加强平台建设、规范运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措施保障、加强政策引导与宣传教育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规定,保险纠纷诉调对接的案件范围为保险纠纷以及其他与保险有关的民商事纠纷,立案前委派调解流程包括诉前引导、委派调解、组织调解和司法确认,立案后委托调解流程包括委托调解、组织调解,调解组织一般应当自接受委派或委托调解后20个工作日内调解完毕(不包含伤残鉴定、损失评估等时间)。
七、集中行业大数据,全球首个航运保险指数发布
2016年9月26日,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发布上海航运保险指数(SMII),在全球航运保险专业指数领域进行了首次探索,也是上海自贸区保险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上海航运保险指数通过集中行业大数据,全面量化反映中国航运保险业的历史经营情况和实际风险水平,可以为保险机构全面客观认识航运保险经营风险、理性决定承保条件和科学厘定费率提供决策支持。
同时也有利于保险机构优化航运保险再保险策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自留规模,更好地支配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承保资源。上海航运保险指数是推动保险业提高自身风险管理和定价能力的一项重要探索,将夯实航运保险发展的基础设施。
八、6家保险类机构成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
2016年12月6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评审结果公告》,共有21家机构成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其中,6家保险类机构入选,分别为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投资管理机构,是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业绩、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负责养老基金资产投资运营的专业机构。
九、人保财险成亚洲首家年度保费超3000亿元财险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22日零时42分,人保财险2016年保费收入跨越3000亿元,成为中国乃至亚洲第一家年度保费迈上3000亿元量级的财险公司。2013年11月27日,人保财险保费突破2000亿元,与2008年突破1000亿元时隔5年;而此次,同样是1000亿元的跨越,人保财险只用了3年。
在2016年财产险行业保费增速放缓、盈利空间收窄的背景下,人保财险逆势上扬,市场份额回升。此次跨越再次巩固了人保财险在国内财产险市场上头把交椅的地位。
人保财险“十三五”规划明确:要以“保险 ”的方式构建车主生态圈、“三农”生态圈、健康生态圈和汽车零配件电商平台等四大生态圈,构筑有效的竞争壁垒。在即将到来的2017年,人保财险的重点是要抓好车主生态圈和汽车零配件电商平台建设。
十、海外布局迈出新步伐,中国人寿首个境外代表处伦敦开业
格林威治时间2016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11月11日),中国人寿驻伦敦代表处在英国伦敦金融城正式开业。伦敦代表处是中国人寿集团设立的首个境外代表处,是继在香港、澳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后,该公司海外布局迈出的新步伐。
作为中英第八次财经对话的重要成果之一,中国人寿驻伦敦代表处开业是中英不断深化友好合作关系的重要例证,也是中国人寿实施国际化战略、加快国际化布局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中国保险业利用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良好平台,更好地推进中欧保险业的交流合作。
作为中国最大的金融保险集团之一,中国人寿近年来在建设国际一流金融保险集团的目标指引下,坚持推进国际化发展,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优化全球资产配置。随着中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中国人寿稳步扩大海外投资力度,目前海外投资规模已超过300亿美元,涵盖不动产、股权、基金和金融产品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