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伦为什么被判死刑 解读高玉伦被捕后该案三人面临如何刑罚 或可判死
在对高玉伦的分析方面,阮齐林也赞成上述说法。但他认为,三名逃狱人越狱逃跑的犯罪心理不难理解,任何人都有对自由的渴望,在逃跑这个问题上,更应从监管方面找责任。寻求自由是本能,这也是我国刑法对“脱逃罪”责罚较轻的原因。即使被判定为脱逃罪,量刑是3年以下。这并非我国特有的做法,脱逃罪在国际范围内都是如此,在国外,在押罪犯的脱逃行为在不毁坏财物,不伤害人员的情况下,被抓归案后,甚至不会遭到处罚。
但该案目前受到这么大关注是因为这并非“脱逃”这么简单,三个人脱逃基本具备组织越狱的要件,杀害看管人员或可被视为暴动越狱,我国刑法对暴动越狱责罚较重,最高可判死刑。
越狱事情不可思议 三人谁是主谋成疑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指出,正常的监所会有AB门,A门开启、B门关闭,门下有自动开启的地刺系统,车辆完全开不出去,监所大墙有高压电网,有荷枪实弹的武警岗楼,监所内部也有视频监控,可以说有着严格的监管设施和监管制度。
我国脱逃的案例越来越少,所以觉得很荒唐,不可思议。这位教授指出,从披露的视频中,看到监管人员几乎毫无防备,三名脱逃犯的行动轻而易举。管理方面存在很大漏洞。他指出,“这起案件至今仍然存在诸多未解之谜,比如为何凌晨4点提审高玉伦?为何只一个人值班?”
阮齐林也从已经披露的视频中分析,三人可能存在预谋,“一个人动手,另外一个上前帮忙,如果不存在预谋的话,一个人临时起意,可能不敢动手。另外的人如果上前把他制服,就成了立功。但是三个人谁出的主意,是有主谋主犯,还是共犯?目前三个人都已经抓捕归案,相信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三人罪名和量刑或存在多种可能
阮齐林分析,单就三人越狱杀警这件事,很可能定为脱逃和故意杀人两个罪名,量刑采取数罪并罚。将三人设定为ABC,假设A提出杀害狱警脱逃,BC赞成,即使其中一个未实际动手,三人也都将面临故意杀人罪名,属共同犯罪,三人极有可能都被判处死刑。
如果A提出杀害狱警,BC不同意,甚至C提出别杀人,只把狱警捆上后逃跑,但实际A和B动手杀人了,C没有动手,那么A和B可能面临故意杀人罪名,C则将面临较轻罪名指控。根据我国《刑法》九十六条“聚众劫狱或者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或者其他罪恶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阮齐林说,三个人的犯罪行为的定性和量刑可能存在多种可能,公检法部门将依据详细的视频证据、三人审讯资料得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