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义和7 9爆炸案始末 段义和爆炸案图片
遥控爆炸装置制造好后,陈志犹豫了一段时间,当过工程兵的他十分清楚,只要轻轻一按,就是人命关天。所以尽管段义和多次催促他“快点”,陈志总是搪塞说,正在试验,快好了。庭审的时候,陈志自我辩护说,他想放弃实施爆炸,但是段义和多次催促他,他只得奉命行事。而段义和则辩称,他没有杀死柳海平的故意,只是让教训一下她,爆炸案完全是陈志为讨好他而搞的,他不知情。
一位领导模样的旁听者悄悄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在段义和的催促下,“二陈”开始踩点,他们多次开车沿柳海平上下班的路线行走(如意苑小区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柳海平的驾车速度,计算到达各个路口和红绿灯的时间,眼看就要实施爆炸了,陈常兵打了退堂鼓,“二陈”原来计划要陈常兵利用修理汽车的技术安放炸药,现在他不愿干了。
今年8月6日在淄博开庭的时候,陈常兵辩解说,我知道要炸一个女的后,就放弃往车里安放炸药,应该算是犯罪中止,要从轻处罚。而陈志也颇具“大哥”的意思,承认炸药是自己安放在柳海平的汽车上,但在侦查阶段,陈志曾供述,炸药是陈常兵安放的,即使在没有汽车遥控器和钥匙的情况下,陈常兵也能把车门打开,并安放炸药。
在起诉书中,公诉人指控,明明知道爆炸装置是用来爆炸杀人的,但陈常兵仍然帮助陈志一起制造了遥控爆炸装置,另外,陈常兵还多次提供车辆进行作案前的踩点,并且亲自驾驶车辆跟踪被害人柳海平,在发现柳海平驾车到达济南市建设路52号附近的红绿灯时,给陈志提供了准确的信息,所以也是爆炸案的主嫌之一。
2007年7月9日下午5时左右,陈志开着一辆警车带着陈常兵一起来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停车场。陈志携带爆炸装置下车后,直奔车牌号为“鲁AJ9269”的浅蓝色本田思迪轿车。他们之所以这个时间来,也是预谋好的,因为这时正是下班时间,停车场来开车的人多,不会引起保安的怀疑。
陈志迅速打开车门,将装有磁铁的爆炸装置径直放在驾驶座位下,于是,2公斤炸药和3枚电雷管就被紧紧吸在车座下面,整个过程陈志在一分钟内就完成了。然后“二陈”回到车上,由陈常兵驾驶车辆,等柳海平下班驾车回家时,就跟踪在后面,伺机引爆。
由于紧张和害怕,加上路上车辆多,陈常兵跟踪了不到5分钟就跟丢了。陈志就让陈常兵驾车绕道来到柳海平回家必经的建设路附近等候,他们把车停在济南市工商局院墙边上,陈志坐在车上没下来,让陈常兵下车查看,看到柳的车过来就打电话告诉他。
从建设路拐弯到如意苑小区,有不到500米的路程,路两旁有卖水果的小商贩,有修鞋的、配钥匙的、卖报纸的,还有在大树底下打扑克、下象棋的,陈常兵下车后看见一个老太太坐在树下乘凉,就问,前面是如意苑小区吗?陈常兵十分慌张的神情,加上外地口音,给这位老太太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不到5分钟,这位问路的外地人打了一个电话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这位老太太惊呆了。一声巨响,接着是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伴随着爆炸声,附近受伤的小商贩们的哭喊声,乱作一团。经历过不少世面的老太太发现这个外地人没有像当地人一样看热闹,而是钻进不远处一辆警车内快速离开了,当时老太太也纳闷,警车不救人,怎么开走了?不过,细心的老太太记下了这个车号,这为48小时内破案埋下了伏笔。
躲在警车里的陈志,接到陈常兵发现目标的电话后,就拿出手机形状的遥控器,装作打电话的模样,引爆了炸药,制造了震惊全国的济南“7·9”爆炸案。柳海平被炸飞了,飞出汽车十多米远,人也被炸成两截,整个下半身被炸没了,散布在方圆十几米的范围内,只剩下上半身躺在马路上,其状惨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