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区哥伦布广场开业10个月 经营惨淡商户罢市
国庆节欢乐祥和的气氛还未过去,位于无锡新区长江北路的哥伦布广场上就传来了不和谐的声音。10月10日下午,近50位业主在广场高喊“黑心哥伦布,还我血汗钱”口号,并拉起横幅进行集体维权。记者对此事件进行了解。
在新区哥伦布广场,记者找到参与此次维权活动的一位业主了解情况。
据业主介绍,新区哥伦布广场2013年元旦开业至今,一直未能兑现招商手册上面承诺的内容,导致商铺生意惨淡,亏损严重,加上近期到了交租的时间,物业催缴比较频繁,甚至采取了断电的强硬手段,商铺业主苦不堪言,所以选择了集体维权。
在业主提供的招商手册上,显著的写着“三桥联动,客群共享”等字样,“当初,我们就是冲着这个来的。”业主介绍说,招商手册上写的三座桥是与背面的欧尚超市连接的,一座是车行景观桥,直通欧尚二期地下车库入口;一座是步行景观桥,还有一座二楼景观天桥。“这三座桥能够将欧尚和哥伦布之间很好的联系起来,对哥伦布这边人气的导入会起到很好的作用,而现在根本没什么人。”
10个月过去了,欧尚二期也即将完工。记者在现场看到,当初宣传的这三座桥目前只有一座河面上的桥已经完工,但却被堆了建筑物料。
除了业主提供的招商手册,记者找到了一份新区哥伦布广场在某纸媒上打出的宣传广告,在这份广告刊登的效果图上能清晰的看到三座桥的雏形。业主气愤的说:“招商涉嫌欺诈。”
向业主了解完情况,记者联系上五洲国际品牌管理中心总监朱泉峰。朱泉峰说:“五洲国际很冤枉,我们只负责运营,而当初销售、招商、宣传都不是我们做的,而现在矛头却指向了五洲。”
朱泉峰说,新区哥伦布是合和商业地产造的,销售、招商他们也没有参与,“所以,业主说我们招商涉嫌欺诈实在有些欠妥。”至于三座桥的问题,朱泉峰解释,新区哥伦布周边那你已经有三座桥了,规划是政府的事,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造一座桥的,“现在规划已经有了变化。”
据朱泉峰介绍,目前五洲国际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正在与业主进行协商,“我们已经在收集众业主的诉求,然后向上级反应,经过研究讨论之后一定会把事情圆满的处理好。”
五洲国际声称自己是冤枉的,那负责销售和招商的合和商业地产又是怎样的说辞,记者多次电话联系合和商业地产董事长席文官,对方接通电话后并没有对此给出任何回复。
经营现状:有店铺连续多日无成交
新区哥伦布真的如业主所说没人气吗?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向商场内的导购员进行了解,一位首饰专柜的导购员说:“我们已经4天没成交了。”
无锡新区哥伦布广场部分商户关门罢市
4天没有成交!房租、水电、物业费、人工费都没有着落,商户如何赚钱?记者在三楼一家运动品牌处了解到,开业当天营业额超过5万元,而从那天以后,“一天不如一天。”导购员介绍说,开业以后人气越来越差,少的时候一天的营业额仅仅100多元,多的时候也只有一两千元。“我们店是连锁店,别的店一般都安排至少5个人,还忙不过来,新区哥伦布店只安排三个人,还没事干。”
在店铺门口放眼望去,各店导购员除了聊天就是玩手机。据导购员介绍,每周一到周五的白天几乎没有客户,只有晚上的2个小时,附近散步的居民会去逛一圈,而周末也只是到4楼看电影的人多,然后顺带逛一下。导购员说:“这里做餐饮的更惨,三楼的餐饮几乎没客人,地下一楼的餐饮还稍微好些,因为价格不高,上班的员工都会在地下一楼吃。”
在地下一楼和三楼餐饮区,记者看到有九成的商户已经关门,门上贴着“欺诈销售,集体抗议”的字条。一位做餐饮的业主说:“我租了120平的商铺,公摊面积达到60平,每个月物业费就1000多,还有水电以及其他运营成本,一直不赚钱。”业主表示,在这种商业广场开店,3、5个月的风险还能承受,但已经10个月了还不赚钱他已经吃不消了。
2007年政府确定长江北新区入口未来5年发展方向,以太湖大道和长江北路为核心轴,向周边大范围辐射,打造城市未来中心商圈。按照此定位,新区哥伦布应该是处于中心地段,那为何又会出现经验惨淡局面的呢?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周边居民。
在叙丰家园,一位于姓居民说,他平时基本不去新区哥伦布买东西,“基本的生活用品我会在欧尚购置全,衣服鞋子等物品我会到市中心去买,因为新区哥伦布可选择的品牌太少。”
50多岁的刘先生说,绝大多数无锡本地人购物都会去市中心,后来保利广场和万达开业以后,分流了一部分人。“我觉得新区哥伦布就是定位布局不合理,虽然长江路一带人比较多,但都是上班族,平时根本没人有闲暇时间去逛街,就算有什么需求都会选择品牌较全的商圈一次性添置全了,所以这样的一个商业体建在这里有些不伦不类。”
“无锡商圈太多了。”欧典家园的李女士说,她平时喜欢逛街,如今发现无锡的商圈太多了。“几年前,无锡能逛的地方不多,除了市中心就没其他地方了。才几年的时间可逛的地方越来越多。保利、万达、广益、宝龙……无锡的人口增加的速度还没有商圈增加的速度快,好多都没有人气。我觉得这些商铺要想盈利,在现有的基础上做好外来人口引入才是关键,这样才能增加消费的总量,不然这些商场还是不赚钱。”
律师:涉嫌虚假宣传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此次商户集体维权事件,大成律师事务所杨富阁律师表示,如果商家在做出宣传单以及在媒体做的广告上有三座桥,而现在或者以后都不会兑现的话,那么就构成虚假宣传,相关单位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商户有一系列要求的话,是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的。
杨富阁说,在最高院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中,明确提出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新华房产调查 记者 胡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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