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曹子玉 曹子玉[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82.09——1986.07,在河北师范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6.07——1988.10,河北师范大学团委工作,任校学生会秘书长; 1988.10——1991.04,河北师范大学团委宣传部部长; 1991.
04——1992.04,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干部科副科长; 1992.04——1994.04,在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室、工委办公室、农村工作管理局工作; 1994.04——1995.
04,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公司企业策划部副经理、经理; 1995.04——1995.12,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1995.12——1998.06,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其间:1996.
12以后借调市委办公室工作); 1998.06——2002.02,秦皇岛市委副秘书长(其间:1998.06—2001.06援藏,任阿里地委副秘书长); 2002.
02——2002.10,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2002.10——2003.03,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讲师团主任; 2003.03——2006.01,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
01——2008.05,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书记; 2008.05——2012.12,秦皇岛市委常委、北戴河区委书记; 2012.12——2014.01秦皇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4.01——邯郸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6.07.29—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常委、书记,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任免信息/曹子玉[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编辑
2016年7月29日,河北港口集团召开领导人员大会宣布了曹子玉同志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书记,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1] 2016年8月24日,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子玉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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