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白居易怒打行贿人》有感
今天,我从网上读了一篇文章,叫《白居易怒打行贿人》。这篇文章让我印象深刻。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唐朝贞元年间,著名诗人白居易考中进士后,被派往陕西周至当县令。他刚上任,城西的赵乡绅和李财主就为争夺一块地跑到县衙打官司。他们为了赢官司,赵乡绅差人买了一条大鲤鱼,而李财主则命长工从田里挑了一个大西瓜,里面塞满银子,给白居易送来。
第2天,白居易开始升堂。然后把行贿用的一条大鲤鱼和一个大西瓜当众抖出里面的银子,然后白居易厉声喝道:“大胆刁民,胆敢公然贿赂本官,按大唐律法各打40大板!”打完了赵乡绅和李财主,他就把这些行贿的银子,用来救济贫苦百姓了。
当今社会有某些贪官只要给贿赂,就可以颠倒黑白,目无王法,甚至连违法的事儿都敢干。例如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开庭审理。余振东是中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后,首个被押解回国的外逃贪官。如果所有官员都贪污受贿,那么,国家有多少钱能让他们贪呢?让我们提倡清正廉洁,反对贪污受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