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监察厅胡爱民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制度蓄力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发布时间:2015-01-13来 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阅读次数:53分享陈 燕 彭 飞郧阳区房管局副局长、房产协会理事长张明勇3次组织人员借外出考察学习“变装”旅游,“帽子”被拿掉。
他没想到还“连累”4名领导——该县房管局局长杨某因连带责任“挨板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郧县3名“县官”因未能履行监管职责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针对干部作风屡查屡犯的问题,十堰市出台“铁规”: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对本部门、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否则要负连带责任一并处理。
事实上,这只是十堰市制度蓄力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十堰市持之以恒改作风,驰而不息惩贪腐,推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四堂会审” “清单管理”问责追究办法、“三问一评” “累错重责”作风常态监管机制、“下管一级” “捆绑追责”监督管理办法等系列常态从严治党“新规”,通过刚性规范,实现了从严治党由“运动式”向“常态化”转变。
拴紧“牛鼻子”:“四堂会审” “清单管理”“今年我县完成财政收入4.3亿元,实现生产总值52.3亿元……”“停!不谈工作成绩,只说主体责任!”2014年10月4日上午,十堰市10名县(市、区)委书记集中“赶考”,一位县委书记述职“跑题”被“考官”打断。
“考官”,是市委主要领导和市纪委班子成员,评审团为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邀监察员。“考题”很集中:怎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位县委书记“照本宣科”,被“考官”紧急喊“停”:“ 别念稿子、别说空话、套话,就谈你们党风廉政建设是如何落实的”。于是,接下来的述职全部脱稿,“考生”们围绕履行“主体责任”亮家底、晒成绩、找问题、谈打算,接受评委“检测”。
接着,“评审团”采取提问、追问、质问等方式问询,“考生”现场答辩。“怎么看待党风廉政建设抓得过紧过严不利于经济发展的说法?”“干部作风问题屡次遭到通报,作为地方‘一把手’有何感想?”……这些“麻辣问题”让履职的书记们始料未及。
此前,市纪委已通过调研座谈、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摸清各地“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力求找准问题。因此,现场的质询紧扣重点、难点、弱点,“考生”只要对情况稍不熟悉,就会被问住。
最后,市委主要领导一一点评,一针见血地指出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会者根据述职情况现场评分,“成绩单”在媒体公布并记入个人档案,排名后3位的被市纪委约谈。
“公开述职、代表质询、现场点评、打分排名”通过“四堂会审”给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套上了“紧箍咒”。“述职评议真正述出了压力,作为‘第一责任人’,我感到坐不住了。”参加述职的一位县委书记深受触动。
“四堂会审”不是一“审”了之,而是将搜集的问题转入“清单管理”。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形成“交办清单”、整改落实形成“办结清单”,一个问题一本账单,“交账”方可“销号”。
为确保“问题清单”定时清零,纪委还建立了问题督办机制,对列入清单的问题进行追踪督查、限时办结,较为复杂的问题拟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通过从严问责、通报曝光、专题约谈等“再监督”手段,“逼”着所在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
房县违规建设豪华办公楼,该县原县委书记等5名领导干部被免职、撤职或降级,21名领导干部分别受到党政纪处理。限入“豪衙”风波的房县,直面“问题清单”,立改立行,取消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计划3个,清退超标办公用房6941.
5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全市核理出来的260项“问题清单”已有245项完成销号,其余的问题正在按照“时间表”逐一整改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已由‘表态期’过渡到‘验收期’,如果牵不住‘牛鼻子’,就必须‘挨板子’甚至‘摘帽子’”。
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邬泽华告诉笔者,2014年来,市纪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13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题约谈,对7名部门“一把手”进行了免职、降级处理。
挥舞“牛鞭子”:“三问一评” “累错重责”“火车站附近黑车泛滥,有关部门为何听之任之?”“物业投诉多,部门为何不作为?”“在职教师校外代课、私开特色班敛财、校园卡捆绑消费,请问这是不是利益链条驱使?”……一段段暗访短片的播出和一个个群众代表的 “麻辣提问”,让“出镜应考”的官员如坐针毡。
台上和台下坐着百余位问政群众、嘉宾,或举手提问,或举YES牌或NO牌,对被问政者的回答予以回应。
2014年3月,十堰市组织了一场以“聚焦‘四风’问题,治理‘为官不为’”为主题的百姓问政。明查暗访短片揭示:行政服务中心人员上班时间在大厅踢毽子、玩游戏;有的机关工作人员遇事“一推六二五”,让群众来回“跑趟趟”;有的部门大吃大喝、公车私用。
问题涉及4个县市区、11个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单位“一把手”参加了问政活动。“根治为官不为顽疾,避免‘病情’反复,绝非‘许诺’和‘一阵风’所能奏效。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曹红志介绍,十堰市纪委以《百姓问政》为点,通过“三问一评”的方式,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投诉、质询、问责、整改链条,由‘运动式’治理变为‘长效式’机制。
”“三问一评”是由“百姓问政、媒体追问、网络问政、行风政风网上评”组成。《百姓问政》直播现场,暗访短片揭短亮丑,部门官员接受“拷问”,群众代表评议表决。随后,媒体《追问》栏目跟踪报道落实情况,公开曝光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与此同时,在门户网站开通“网上问政”,督促各单位及时调查回复网民提出的问题。发动群众通过《行风政风网上评》对部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群众不满意和未按时兑现承诺的单位进行严厉问责。
截止2014年9月,全市对“为官不为”的59起典型案例指名道姓公开曝光,21名领导干部被诫免谈话,3名“干事没激情”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被调整使用。“偷菜”、“斗地主”、看视频……茅箭区机关干部黄某因上班时间参与网上娱乐被通报批评3次,因其“小错不断”,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一年内受到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的,加重问责,给予纪律处分。
”针对少数干部工作“不在状态”、“屡错不改”的现象,十堰市实行“累错重责”,首打“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干部。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介绍,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对不少党员干部来讲属于“小错不上线”,也就“不当回事”。
纪律处分因与干部各项考核及档案挂钩,震慑力较大,但往往一些“小错”干部虽然“屡犯”,但又不够给予纪律处分。对此,纪检监察机关往往无可奈何。十堰市茅箭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梅斐认为,“累错重责”通过量化“小错”将组织处理逐步过渡到纪律处分,为“小错问责”提供直接依据,形成更为完整的问责链条,为那些长期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架起“高压线”、通上“高压电”。
服务群众“摔脸子”、上班中途“溜号儿”、工作时间“斗地主”……2014年以来,十堰市48名工作人员因“小错不断”受到纪律处分,14名部门“一把手”被连带问责。
机关存在的执行上“顶”、办事上“拖”、执法上“滥”等低效率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牵动“牛身子”:“下管一级” “捆绑追责”王玉海要查办杨溪铺镇峰火村的村党支部书记毛某,用了3年时间,没办下来。他是郧阳区杨溪铺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接举报,得知毛某贪污挪用25.92万元专项资金,欲立案,并给予其处分,但因多重阻力,始终立不了案。
双方僵持的局面到2014年4月才发生改变。这一年,郧阳区实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辖下20个乡镇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直接受县纪委领导。随后,毛某被郧阳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现在,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如果在以前的体制下,这件事可能不了了之 。”王玉海如是说。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难”是不争的事实。纪委普遍处于“端谁的碗、吃谁的饭、受谁的管,怎好揭短?”的窘境,即使能办案,遇到与主要领导意见相左时,也无力与党委(党组)“掰手腕”。
如何打破“同级监督太软”的困局?十堰市纪委从强化上级纪委对查办案件的知情权、领导权、监督权入手,对乡科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实行“下管一级”,重要复杂的乡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下查一级”,一般违纪违法案件采取派员“参办”、“督办 指导”或异地交叉办案等措施,推动基层纪委办案。
推行县级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撤销县直部门纪检组,每个县成立3个面向县直单位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纪委划片分组,建立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直接领导,“集中火力”打“虎”拍“蝇”。
针对2014年第一季度办案“负增长”的2个县有关工作情况。
4月初,邬泽华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相关案件检查室直接进行督导,调阅2个县的信访件,分析案件线索,现场为“负增长”现象把脉。“对查办案件缺乏正确认识,纪委对下指导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不够……”市纪委督导组与2个县党政主要领导、县纪委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找准“病根”对症下药。
随后,第二季度2个县查办案件分别比同期增长11.4%、18.1%。市纪委案管室主任官宇透露,市纪委除建立联系督导制度,指导督促基层纪委办案外,还对下级纪委每月上报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排查、集体决策,从信访件的筛选、线索初核、立案后重点环节推进、审理量纪进行从头至尾的“闭环式”管理,实现了对下级纪委案件线索处理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管。
直接查办、提级领办、跟踪督办、定向交办……十堰市纪委引入“层级领导机制”,对下级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兜底式”监管,解决基层纪委“不愿、不会、无力办案”的难题。随之而来,丹江口市畜牧局原局长赵某、竹溪县水务局原副局长、自来水公司原总经理颜某、房县法院原常务副院长王某等一批基层“小官巨贪”被立案调查。
2014年以来,各县(市、区)纪委查办的大案要案数量同比增长63.4%。市安监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让被罚款单位购买车辆抵扣罚没款,单位瞒案不报,对此事“睁只眼闭只眼”,因失职渎职,该局局长、纪委书记同时被市纪委立案调查。
这是该市启动“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的一个典型案例。针对个别基层纪委“体虚骨软”及党委“捂盖子”现象,十堰市实行“捆绑追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纪委应查不查或隐瞒不报,违反“零容忍”原则、“零延迟”要求、“零报告”制度、“零立案”问题的进行严厉追责。
“通过捆绑追责把合力反腐的‘牛鼻子’牢牢牵在了手上。”市纪委副书记胡孝平介绍,2014年以来,全市立案678件。其中县级干部25件;乡科级干部191件,查办案件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