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褚时健被谁举报贪污? 揭秘褚时健当年得罪了谁?

2017-11-0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核心内容:褚时健出事后,惋惜声一片,而社会争议也很大.在1998年初的北京两会上,十多位企业界和学界的人大代表与***委员联名为褚时健喊冤.当时流传甚广的一句话:一个为民族工业做出如此巨大贡献的国企领导,一年收入竟不如歌星登台唱一首歌!是不是褚时健当年得罪了谁?褚时健当年得罪了谁褚时健自己知道吗?也有声音指出,无论他有怎样的贡献,都不该将公款划入个人名下,贪污必然要受国法惩罚.1999年1月9日,褚时健被判处无期徒刑.据当时的媒体报道,宣读判决书的时候,褚时健只是摇摇头,没有说话.褚时健当年得罪

核心内容:褚时健出事后,惋惜声一片,而社会争议也很大。在1998年初的北京两会上,十多位企业界和学界的人大代表与***委员联名为褚时健喊冤。当时流传甚广的一句话:一个为民族工业做出如此巨大贡献的国企领导,一年收入竟不如歌星登台唱一首歌!是不是褚时健当年得罪了谁?褚时健当年得罪了谁褚时健自己知道吗?


也有声音指出,无论他有怎样的贡献,都不该将公款划入个人名下,贪污必然要受国法惩罚。1999年1月9日,褚时健被判处无期徒刑。据当时的媒体报道,宣读判决书的时候,褚时健只是摇摇头,没有说话。褚时健当年得罪了谁这样的事情存在吗?褚时健当年得罪了谁他自己心里清楚吗?服刑两年后,褚时健的刑期被减为17年。

褚时健当年得罪了谁是真的吗?尽管褚时健当年得罪了谁的问题似乎没有答案,但网友们依然很好奇褚时健当年得罪了谁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发展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五的现代化烟草企业,褚时健为此作出过重要贡献。然而,在功成名就之后,在将要退居二线之时,他却利用手中的权力,疯狂吞噬国家和集体的资产,最后从高高的“红塔山”上坠落。鉴于褚时健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经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中共云南省委决定,开除褚时健党籍。司法机关已经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举报信引出一起令人震惊的大案,1995年2月, 一封来自河南省三门峡市的匿名举报信寄到中央纪委信访室:三门峡市烟草分公司某人勾结洛阳水泥厂驻洛办事处临时工林政志,用行贿手段,先后给云南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送去大量礼金,其中包括金龟1个、金佛爷1个、金表1块及美元、 金条等。从1991年11月至1993年9月,林政志等人共从玉溪卷烟厂5次购进卷烟8167件,获利818万元。

举报信不长,但反映的问题具体、详实。3月24日, 中央纪委有关部门派员到洛阳,从外围展开调查。洛阳市司法部门同时对林政志采取措施。林政志供认他先后5次从玉溪卷烟厂套购8000多件卷烟、 牟取暴利的事实,并交待他多次给话时健的妻子马静芬、妻妹马静芳、妻弟马建华等人送钱送物90万元。

1995年7月至1996年3月,司法部门根据掌握的涉案人的大量犯罪嫌疑问题,先后在云南、广东、海南等地收审了犯罪嫌疑人马静芳、马静芬、马建华及褚时健的女儿褚映群、外甥喻斌、昆明市公安局交警刘云、汕头市个体烟贩赖喜荣等人。

经查,1991年至1995年,褚时健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他人批烟倒烟,其亲属从中收取了大量钱物。为林政志、赖喜荣、刘云等人批供卷烟,其妻马静芬及其他亲属收受140多万元人民币、8万美元、3万港币和大量贵重物品。

同时,司法部门对有关涉案人员的住宅进行搜查,取得大量赃证,先后收缴赃款500多万元人民币(含存单、国库券、债券)、4万多美元、近百万港元,收缴价值100多万元的赃物和价值400多万元的8处房产, 总价值超过1100万元,其中1000多万元的钱物为褚时健夫妇所共有。

仅从床底起获的密码箱内的赃物中,就有金表、金条、 金佛、金项链、金耳坠、金手链及各种玉器等。其中2尊金佛和带“佛”字的金戒指等正是林政志送的。

举报属实。褚时健严重建反党纪的事实存在,同时部分问题已构成犯罪嫌疑。他的妻子马静芬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不得不供认:我的钱都是到玉溪烟厂搞烟的人送的。他们倒烟发了大财,就给我送;送了多少,谁送的,我记不清了。

从举报的案件线索中,办案人员还发现玉溪卷烟厂在厂外、境外没有10多亿元人民币和2500多万美元的帐外资金。这笔钱是1991年至1995年玉溪卷烟厂销售“浮价烟”时,褚时健等人私设的“小金库”,必须褚时健签署授权委托书才能支取,分别存放在香港、珠海的下属公司和广东的几家烟草公司。工厂没有这笔帐,只有总会计师罗以军等少数人知道。

褚时健设这笔帐外资金用来做什么? 1996年11月,办案人员兵分三路,到广东揭阳、普宁、广州和海南调查,掌握了褚时健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广东普宁、揭阳烟草公司批烟, 女儿褚映群索要和接受3600多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0万美元的事实;同时还掌握褚话时健贪污、挪用巨额公款和收壮受贿赂等重大犯罪嫌疑。正当调查深入进行时,褚时健坐不住了。

1996年12月28日,他在经过充分准备后,出现在云南边陲河口企图出境,被边防检查站截获。1997年1月6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褚时健立案侦查,2月8目监视居住,7月10日被捕。

此后, 案件有了重大突破。8月初,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检举褚时健有严重贪污问题。在预审人员的攻势下,褚时健的心理防线崩溃了,首先供认了自己伙同烟厂副厂长乔发科、总会计师岁以军等共同贪污账外资金30O多万美元的问题。

1995年上半年,褚时健对副厂长乔发科、总会计师罗以军说,弟兄们辛苦一场,现在有点外汇分给你们。褚决定从华玉公司拿出一部分美元差价款,由诸、乔、罗和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副总经理刘瑞麟贪污私分。

褚时健交代罗以军:“我要100多万美元, 你和乔发科各60至70万美元,盛大勇、刘瑞麟也给一点,盛大勇多一点。”他还说自己不缺钱,要罗以军把分给他的钱打到他儿子褚一斌的境外帐户上。7月中旬,褚时健签署了转款使用的空白授权委托书,让罗以军办理。7月20日,新中坡方面电告:钱已入账。

经过艰苦调查,褚时健严重经济违法违纪案件取得重要突破。

调查表明, 褚时健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主谋贪污私分公款300多万美元,其中他个人贪污170多万美元;为他人批烟谋利,其女儿索要和接受363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0万美元,妻子及其他亲属共收受140多万元人民币、8万美元、3万元港币和大量贵重物品。

调查发现,褚时健还有其他更加重大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的嫌疑,目前司法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调查发现的多起相关案件,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也正在继调续调查。

一个为企业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的知名劳动模范,就这样滑向了罪恶的深渊。其涉嫌犯罪数额之大,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