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恒扬调任 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强调:当好经济发展的护航员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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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正义网重庆3月25日电(记者李立峰)3月22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调研工作,围绕全市检察机关如何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贺恒扬指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好经济发展,这既是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题中之义,又是贯彻落实全国.全市"两会"精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要着力点.当前,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不仅要思考检察工作.研究检察工作.做好检察工作,还要主动融入大局,认识

正义网重庆3月25日电(记者李立峰)3月22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调研工作,围绕全市检察机关如何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贺恒扬指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好经济发展,这既是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题中之义,又是贯彻落实全国、全市“两会”精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要着力点。当前,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不仅要思考检察工作、研究检察工作、做好检察工作,还要主动融入大局,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新常态、适应新常态,落实好最高检惩防职务犯罪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意见”、服务非公经济发展“18条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和市院服务经济发展“12条意见”、服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0条意见”,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贺恒扬指出,要强化主动服务发展的意识。在这次全国“两会”期间,重庆代表团讨论“两高”报告时,大家认为最高检这几年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为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成绩。

检察工作之所以赢得人民群众高度肯定,一个是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主线,一个是突出了以公正司法为核心的基本思路,一方面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另一方面以司法公正为核心,加强司法办案工作。

抓检察工作不能做井底之蛙,而要善于着眼大局、融入大局,虽然检察工作不能直接拉动GDP增长,但涉及发展质量、涉及民生、涉及稳定,从某种意义上说是GDP增长内生动力的重要来源之一,需要检察机关积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考量和把握,坚持和践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司法理念,坚持服务发展第一、维护稳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切实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贺恒扬要求,要坚持“三个保护”。一是坚持依法保护。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要牢记职权法定,司法办案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市场主体要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保护好市场主体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调节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决不能违法越权搞无原则的保护。二是坚持平等保护。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确保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决不能厚此薄彼、差别对待。

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不管是实体经济,还是虚拟经济都要平等保护。三是坚持全面保护。既要依法及时惩治犯罪,使被破坏的经济法律关系得到恢复、损失得到追偿,又要依法及时办理控申案件、监督纠正错误裁判,促进有关机关澄清是非或者促进有关当事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要运用法律手段,既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又促进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规范用权,清除“玻璃门”、“弹簧门”。

同时,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要通过办案服务经济发展,通过办案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办案促进社会治理,要追求司法办案的“三重境界”,把握好“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贺恒扬要求,要把准司法办案重点。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式和基本途径。如果不办案,办不好案,服务经济发展就只是一句空话。从进入检察环节的经济案件来看,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涉企债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纠纷、劳资纠纷及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明显增多。

这些问题和矛盾的显现点,就是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要把案件办准办好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担当起防控经济风险、服务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

要加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过程中的风险隐患排查、预警和处置,妥善处置涉企债务、破产改制、劳资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案件和“空壳公司”“僵尸企业”引发的问题。要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重要位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坚决防止金融风险传导、演变为社会稳定风险,有效防范、妥善处理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网络借贷等案件。

要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要落实好市高法院、市院、市公安局《关于在查处虚假诉讼中加强配合与协作的指导意见》,坚决监督纠正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案件。

贺恒扬强调,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如果方法不对路,案子办不准、办不好,不但当不了“护航员”,反而可能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少经济案件牵一发而动全身,政策性、法律性、敏感性很强,如何把握好办案的时、度、效,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既考验着我们的政策水平和司法水平,也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要善于用政治的眼光、专业的方法开展司法办案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执行国家政策谋发展中出现的偏差与钻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最大限度保护好发展活力。

要牢固树立平等、谦抑、审慎、善意的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生存发展、保障员工生计并重,审慎把握办案时机节奏,审慎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坚决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要审慎对待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审慎对待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新问题,审慎对待新类型案件,加强新兴商业模式、投资模式、经营管理模式的法律适用研究,保护好改革创新的活力。

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用好检察建议,完善与经济主管部门、工商联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促进提高依法诚信经营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