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伟死刑 从刘兴伟被判死刑想到的:多少人有被打20个耳光的承受力
2005年10月5日,抚顺市的邹有学女儿邹华驾驶奔驰轿车,其母亲也在车上。在大街的行驶途中,轿车挂碰了路边地摊修车人刘兴伟正在修理的一个自行车,双方发生口角后,邹有学赶到,刘兴伟持刀将邹有学刺伤,将邹的妻、女刺死。
此案2月9日在抚顺开庭审理的消息被媒体报道后,即刻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今年4月19日,刘兴伟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后,顿时舆论哗然。 看了详细报道后,使我感到难以理解的是案件中的一个细节:“邹有学赶到后,连打修车人刘兴伟20多个耳光,又持铁器不停追打和向刘兴伟身上投掷足以致人伤害的撬棍、罗纹钢等,在刘已经连连求饶的情况下,邹有学仍然没有停止伤害”。
最终酿成刘将邹有学刺伤、将邹妻、女刺死的惨剧。
天哪!“连打20个耳光”!我不知道在此案发生之前,拥有奔驰车的邹有学和摆地摊修理自行车的刘兴伟,有什么样的冤仇?可以想象,一个男人、一个成年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另一个男人连打20多个耳光,作为一个同样拥有自尊心、同样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公民,此时此刻的心中该是一种怎样的滋味?只要是一个思维正常的人,有谁能够被打20多个耳光还无动于衷?别说皮肉遭受的痛苦,单是人格的受辱、心灵的伤害,也足以使人作出本能的防卫、报复的反映,何况刘兴伟这样被连打20多个耳光,还是在求饶的前提下忍受的。
那么,作为打人者的邹有学如此丧失人性和理智,对一个修自行车的刘兴伟大打出手,又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呢?从报道中提供的资料分析,只能说他平时总是开着奔驰车,以高贵的身份出现在社会生活中,此时被一个修自行车的人所“纠缠”,有失“体面”,不“教训”一下刘兴伟就出不了这口“窝囊”气。
所以,尽管刘在被打耳光时求饶,邹有学还是接着打,甚至用铁棍、罗纹钢打。
在这起案件中,一方是开奔驰车的邹有学;一方是摆地摊修理自行车的刘兴伟,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正好是我国社会贫富差距两端的缩影。按照专家的分析,我国的社会阶层从高到低共有10多层,邹有学当然是属于最高层的;而刘兴伟是实实在在的最低层。
试想,这样两个极端的层级,平时在心理上的落差就比较大,遇到此类冲突时,能有理性的共识吗?可以设想,如果邹有学奔驰车挂碰的不是修理自行车的刘兴伟,而是开宝马的刘兴伟、或是当局长的刘兴伟、当市长的刘兴伟,邹还敢那么丧失理智吗?恐怕说声“对不起”,连道歉带赔偿,早就主动的不了了之;反过来,修自行车的刘兴伟,如果遇到的不是开奔驰的邹有学,而是一个骑三轮车的邹有学、当乞丐的邹有学,大概也不会发生如此严重的冲突。
社会学家一再警告:一个国家的贫富差距国际上的基尼系数0.4是警戒线,一旦超过就有可能引发社会问题。而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
45,已超出警戒水平,学术界常用的数据是,我国基层社会20%的贫困人口的收入份额只有4.7%,而主流阶层20%的最富裕阶层收入份额则高达50%。从某种意义上说,抚顺发生的这起“开奔驰车”的与“修自行车”的冲突,是对贫富悬殊过大的现实一次血的警告。
有多少“修理自行车”的人能够承受“开奔驰车”的人连续被打20多个耳光?这应当引起我们社会学家的重视。非常值得庆幸的是,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消息称:“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
4左右,并认为这种分配差距在相当程度上是不合理的。”只要国家重视了,能够从体制上、制度设计上逐步解决收入分配悬殊过大问题,我们的社会生活才能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