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万霖子女 蔡万霖真的是用买保险来避的遗产税吗?保险公司在糊弄傻子!
最后,看看香港凤凰卫视,转引台湾《新新闻》周刊的报道,考虑篇幅,这里是节选。凤凰卫视(2004年)十月十三日消息 据台湾《新新闻》周报刊载:台湾首富蔡万霖辞世,除了生平故事留予后人传诵外,遗产税更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而从过去的例证可以得知,不管法令再严格,有钱人就是有办法巧妙避税,平民百姓的那几招,只能自叹不如。 大财团处理财富的方式各有不同,基本上财富税分为死亡税与生前税,前者指遗产税,后者包括赠与税、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等。
这次办理蔡万霖后事时,霖园集团人员曾表示,以蔡万霖拥有国泰人寿、国泰世华金控、国泰投信、投顾,理财专家少说两、三百人,在创办人重病六年内,如果“还没有做好财务节税规画,就太瞧不起国泰金控集团了”。
财团法人税务研究基金会执行长赖三郎认为,节税是无可避免的行为,但不管透过何种方式避税,只要钱还留在岛内,对主管机关来说,有如物质不灭定律,至少资金没有外流,再怎么转移,不会不见,只是什么时候才课、以哪种名目课得的差别而已。
一般大财团资金留在岛内的避税方式有三个:一为成立投资公司,二为成立基金会,更积极者就是资金转向岛外,且分为旗下有、无作业组织两种。霖园集团皆运用了前两模式。
方法一 成立多层投资公司 例如国泰人寿为上市公司,旗下设有很多投资公司,大儿子蔡政达就是其中一个投资公司(万宝投顾)的所有者。这些投资公司旗下还有投资公司;旗下投资公司再投资好几层投资公司下去。
第一层投资公司拥有上市公司股票,因此资产要反应股价;至于第二层、第三层……就只反应上一层资产公司净值。投资公司只靠投资,没有不动产,不用重估价,没有配股配息,故可维持低的资产净值。于是上市公司股票先移到资产公司名下,透过下层投资公司以低于市价的帐面价值转给下一代。
此外,投资公司办理增资时,更可指定由“特定人办理增资”,年纪大的股东就不再增资,使其股权一再稀释掉。 以国泰家族两大主要投资公司霖园投资、万宝开发来说,便是蔡家儿女与母亲共同拥有股权,再按人头分配,其中蔡政达、蔡宏图、蔡镇宇三兄弟,持股数较多。
国泰金最大股东为霖园投资,持股十六%,蔡宏图、蔡镇宇皆以霖园投资法人代表出任董事,加计上述兄弟姊妹的投资公司以及个人持股,家族对国泰金持股逾五成。
在国泰建设方面,国建最大股东万宝开发,持股九·四%,蔡政达与蔡贵如以万宝开发法人身分代表,担任国建董事,加上兄弟姊妹的投资公司与个人持股,霖园蔡家对国建持股也超过五成。
另外蔡政达名下还拥有万达投资;蔡宏图拥有百星投资;蔡镇宇则是伯瀚投资;蔡镇球,也有一家尚未曝光的投资公司,而长女蔡贵惠夫妻拥有韦霖实业,次女蔡贵如夫妻则有奕如投资等等。
他们透过这些投资公司对霖园旗下事业交叉持股;投资公司之间也交叉持股。绵密的网络中,蔡万霖个人名下在国泰的持股已经很稀微了。 岛内很多上市公司都是透过多层投资公司,来控制整个家族企业。 例如日前自杀的中央贸易开发公司及□新科技公司董事长丁善理,其资产也是一家由丁氏家族私人掌控的“晋成投资公司”所主导的,丁家在中央贸开依据的就是晋成投资的法人代表。
而传出丁善理在跳楼前两星期,将四户豪宅过户给妻子,也是来自九月九日晋成投资股权变更,丁善理的三十%股权移转到丁费宗清名下,其中登记在晋成投资下的四户豪宅跟着归给妻子。
一九七九年蔡家兄弟分财产时,以“等值交换”形式进行就没有赠与税的支付,其投资公司之间关系更存在“交叉投资持股”的情形,使课税相形复杂化。
至于蔡万霖继承人应报缴的遗产税到底有多少?由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几乎都是法人股东,计算遗产税必须认知到,“个人名义”所占投资与“家族公司”财产是分开的;直接以霖园集团总资产一千五百亿,乘上最高边际税率五十%去计算显得夸张。
况且投资公司最底层由个人持有的股票,帐面价值相较实际价格可能低上五、六倍,外界更无法依据股价去估计个人应缴遗产税。 方法二 成立基金会 霖园集团设有国泰综合医院、国泰人寿慈善基金会、与国泰建设文教基金会三个“财团法人”组织。
其乃由企业捐赠资金,持有受捐赠股票,随着股价高涨,财产愈累积愈多;目前各大财团只要钱留在岛内就会成立。 目前台湾有两万九千多个基金会,有的隶属于中央主管机关,依业务范围分别由教育部主管文化教育类、内政部主管公益慈善类、卫生署主管医药医学类,另有隶属地方主管机关如县市政府者。
这些财团法人也要申报所得税,只有主管机关查核其运作合乎行政院规定标准者,才可以免税;包括孳息捐款必须用掉七十%以上、资金运用要摆在股票或银行存款、董监事中捐助人只能占有三分之一席次、将来解散时财产需归地方政府、支出需取得合法凭证、不得予特殊个人取得不当利得……等。
然而即使捐助人只占三分之一,其他三分之二也几乎都是家族关系人才可能进入基金会,如此一来,该家族大可在里面报销各种费用,例如买车等,则孳息捐款用掉七十%并不是难事。 而其下设有作业组织的基金会,原本作业组织赚了钱要扣税,但若基金会的孳息与捐款不足,则作业组织提供做“基金会资金”的这部分所得可免税。
包括长庚、国泰、新光、亚东等医院都是这种作业组织。 台塑集团之下的财团法人长庚纪念医院,全台设有六大院区、以及长庚大学、长庚技术学院、明志技术学院。
整个体系发展的过程如下:当基金会要盖另一座新医院,需要七亿元,本身财源却不足五亿,那么原属其下的长庚医院,就可拨出盈余五亿给基金会运用,本身还可免税。
这种基金会的目的就是为了盖医院,透过这模式,一家盖过一家。 方法三 资金转到岛外 节省遗产税比较可怕的是资金外流。一是个人方面,可投入银行「指定用途信托」的基金,投资海外基金、岛外股票;或者透过“海外信托”,把钱汇到海外帐户去,如有事业或子女在海外,可藉此从事转投资。
二则为境外公司,资金转到免税天堂,如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等地成立境外公司。境外公司再去投资境外公司,资金再回来投资到台湾、香港、大陆等地。
但此种情况下经营者可利用OBU(境外)方式,让钱完全控制在境外公司,这些资金原本都是台湾的,透过境外再转回的多层操作,岛内会计师与监理机关要查都很难。 经过家族资产公司、家族基金会、海外信托投资、境外公司的运作,富豪们身后所需申报的遗产税已没有他们身价那般惊人,替他们做财务规画的会计师表示,其他中产阶级家庭用来节遗产税的手法,相较大家族的庞大财产,根本都是「小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