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龙德实名举报廖永远 专访举报者王金柱:我从2000年开始实名举报

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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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王金柱,1955年出生,1991年任西安市食品厂副厂长(副处级),1996年7月调任西安市服务学校(现西安商贸旅游技师学院)副校长,1999年被学校列为未聘人员免职,2000年开始实名举报王勇.华商报:你何时知道开除王勇党籍的处分决定的? 王金柱:我2个月前就听说王勇可能会被开除党籍.去年王勇因犯受贿罪,被碑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他上诉到西安市中级法院,去年11月26日市中院驳回王勇的上诉,维持原判.他大约是在2011年被纪检部门带走的.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长乐坊派出所在2011年10月2

王金柱,1955年出生,1991年任西安市食品厂副厂长(副处级),1996年7月调任西安市服务学校(现西安商贸旅游技师学院)副校长,1999年被学校列为未聘人员免职,2000年开始实名举报王勇。华商报:你何时知道开除王勇党籍的处分决定的? 王金柱:我2个月前就听说王勇可能会被开除党籍。

去年王勇因犯受贿罪,被碑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他上诉到西安市中级法院,去年11月26日市中院驳回王勇的上诉,维持原判。

他大约是在2011年被纪检部门带走的。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长乐坊派出所在2011年10月28日发出通缉令,向全国悬赏5000元通缉王勇,大概10个月后,警方在广州将其抓获归案。悬赏通缉时华商报还做过报道。

华商报:你认为纪检部门的调查和你的举报有关吗?王金柱:不仅是我,学校家属院很多人都知道王勇做的那些事,很多人对他深恶痛绝,也有教职工在不断举报。我在几次学校领导办公会上公开反对了王勇的决定。

1999年5月,我被组织安排到市委党校参加了40多天培训,回来后发现我的办公桌被送到库房了,位置也有别人坐了。暑假结束不久,我接到王勇派人送来的一张通知,说根据学校职工岗位聘任制暂行办法,把我列作未聘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从1999年9月1日起,我被免去职务,一直到2007年左右,我每月只能领200元工资。 我理解这是对我的一种打击迫害,因为我触及到他的一系列腐败问题。 华商报:所以你举报了? 王金柱:当时很多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咱有理讲理,如果没地方讲理,咱寻讲理的地方。

这么多年举报,我每周都要去信访部门两三次,我说得最多一句话就是,“我依法实名举报,依法承担举报责任,所反映的问题属实、失实、还是诬告,三者必居其一,应该给我一个答复。

” 华商报:16年的举报之路对你个人有什么影响? 王金柱:我刚被免职时,孩子刚上初中,压力肯定很大。家人过去也劝过,但是我出事后,他们反而不劝了,他们知道我的性格。

这些年家里很穷,我四处借债,经常为了省1块钱公交走十几里路,腿疼犯了医生开了100多块钱药,我都舍不得花,忍了,没做其他工作。2013年,有关部门终于决定补发我从1999年11月到2013年6月底的工资。 华商报:你后悔用十几年的时间举报吗? 王金柱:我一点都不后悔,我相信只要我依法办事、讲纪律、守规矩,总还是有希望的。 华商报记者石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