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澜离婚 丈夫婚后家暴女子不堪忍离婚 离婚后前夫纠缠不休调解止
法制网讯 (通讯员 陈莎)家住清潭新村的李女士最近苦恼不已,离婚已经五六年了,前夫却还一味地纠缠不休,甚至跑去李女士娘家骚扰其父母。无奈之下,李女士来到永红街道司法所,希望能帮她解决问题。
王先生和李女士经过朋友介绍,两人接触一段时间后喜结连理。好景不长,婚后不久王先生暴露了本性,一旦心情不好,对李女士非打即骂。不堪忍受的李女士选择离婚;然而噩梦并未结束。就在近日,已经离婚五、六年的李女士,经常接到王先生打来的骚扰电话。不予理会后,王先生反而变本加厉,前往李女士娘家,骚扰其父母,严重影响她们的生活。李女士希望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帮帮忙,做做前夫的思想工作。
了解情况后,永红街道司法所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努力,王先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当着李女士的面保证不再骚扰她们一家。
律师说法: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暴力,目前法院可以针对家暴一方发出“禁止令”。“禁止令”禁止内容共分为8条,其中除了殴打、威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外,还包括禁止被申请人通过跟踪、电话、短信和网络等方式骚扰申请人,甚至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经常出入场所的200米范围内活动。
对于本案中离婚后的纠纷,双方已经没有法律上的身份关系了,男方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了女方的生活,侵犯了女方的人身权、居住权,违反了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建议夫妻离婚后,乙一方不要因为感情纠纷继续骚扰对方,应当各自过好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