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勇南方 暨南大学费勇 暨南大学或违规收取“答辩费” 校方称只是垫付
“各位同学,因为学校财务系统运行相关规定,请大家垫付答辩费1560元,答辩完后……报回这笔费用。”日前,这样一则短信通知,由暨南大学经济学院老师发送给毕业班研究生,要求5月30日前,每人垫付1500至2000元不等,且不提供任何票据。答辩完再报销。
通知引发了学生广泛质疑,广东省教育厅早在2005年起就已明令禁收论文“答辩费”。虽然绝大多数学生因担心答辩通不过而乖乖交钱,但也有极少数贫困生经济拮据而无奈拖欠。“如果说是学院财务运作出了问题,不应由学生出钱来垫付。如此做法,相当于以论文‘要挟’学生。”一些学生反应强烈。
校方辩称,所收不是“答辩费”,将全数退还
“既然说是垫付,那就是向我们学生借钱,为什么还是单方面要求我们必须交呢?”
“说是能够报销,但毕竟没有写收据或者发票,我怎么相信这钱就能收回来?”
“临近毕业,花钱的地方很多,对于贫困生是不小的开支。”
“根据政策,‘答辩费’是明令禁止收的,学校此举是不是违规收费?”
面对学生的质疑,接受记者采访的暨南大学校方一再重申,所收取的绝对不是“答辩费”,而是财务系统运行相关规定导致的,经济学院老师在和学生的沟通上存在误解。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5年,广东省教育厅就发出禁令,要求省内高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和省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答辩费”名列其中。为了执行这一禁令,一些高校也发布明令,不得以论文评审费、答辩费、买水、订盒饭、答谢宴请等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钱物,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要进行查处并取消导师资格。
那么,何为“财务系统运行相关规定”?暨南大学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解释,对参加研究生答辩的老师(包括校内和校外的),学院需要支付一笔劳务费,这笔费用的支出本来是有专门安排的,但按规定是先支出、后报账。由于财务报账制度严格、程序复杂,学院为了减轻报账的工作量,尽早把劳务费支付给答辩老师,不得已请学生先垫付,过后再还给学生。
但记者在暨南大学走访发现,并非所有专业的研究生都要收取这笔费用。对此,校方又解释,一些人数少的院系专业,涉及的答辩费用少,院系自行垫付困难不大;而毕业人数多的院系,譬如经济学院,自行垫付有困难,只能请学生预先垫付。据悉,经济学院学生收到交费通知的,包括了统计系、金融系、财税系、资产评估系等的专业硕士。
不过,该负责人也承认,经济学院的做法的确欠妥,但这笔钱绝不是违规收费。针对有学生提出“听说去年金融系也是先垫付结果最后没报销”,他明确否认,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肯定都退还了。
据了解,目前,暨南大学已经责令经济学院将所收取的费用全数退还学生,并会同财务部门研究办法,自行解决答辩资金安排上的困难。
学生认为,报销复杂就让垫付,这个理由太“荒诞”
所收的钱能够退还,学生们都很高兴。但对于这种解释,不少人表示很“荒诞”。广州另一所重点高校的一名毕业研究生告诉记者,答辩费用到底是应该学校负担,还是由学生负担,政策是有的。只知道答辩是学校正常支出的一部分,从没听说还要学生预先垫钱的。
另一名学生质疑,自己所在的学院规模也很大,应该不会比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小,毕业研究生的答辩费用也不少,也没听说存在所谓“财务系统运行相关规定”的问题而支付不了这笔钱的,怎么暨南大学就遇到这个问题了?
还有学生家长提出,答辩费用一时半会儿报不出来,就要让学生先垫付,那“一个高校、一个学院的支出项目多了、平时花的钱也多了,嫌报销复杂都让学生垫?领导出差的钱也让学生垫,接待宾客的钱也让学生垫,像话吗?”
此前,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在面对质疑时曾回复,等论文答辩结束后,学生可以填写报账单,按“业务费”向学校报销。“而这笔‘业务费’,是每个研究生都有的。”
此一说法又受到专业人士的抨击。“如果说答辩费要用学生的‘业务费’来报销,那么是不是在巧换概念,挪用学生经费?”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审计行业从业者提出质疑。
“如果要搞清楚学生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可以问问这笔‘业务费’用途是什么、有没有限额,论文答辩费的承担人是哪一方?如果学生的‘业务费’本来就不够用,学院还要用来报销论文答辩费,等于是用学生自己的钱来报回学生垫付的钱,那就有可能侵害了学生的利益。”该审计行业从业者说。
暨南大学党委宣传部表示,已跟经济学院沟通,会在下周一或二向社会做一个全面完整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