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杨鲁豫黑社会 济南黑社会老大被判死刑
一份133页的一审法院判决书,记载了几个主犯的罪行,而更多孽行则散记在更多的判决书中。徐宗涛等57人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件今天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包括该组织首要分子徐宗涛在内的5名主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徐宗涛作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头领、首犯,被一审法院认定13宗罪。
他除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外,其他12宗罪累计刑期高达73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执行死刑,剥 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人民币37万元。 今年38岁的徐宗涛,初中文化,绰号“小涛”、“涛哥”。
1994年初,徐宗涛为称霸一方,以寻找杀父仇人为名,纠集李宝国、黄勇、逄守军、蒋倩等20余人,集中食宿在其家中,并置备了五连发猎枪、砍刀等凶器,结伙进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到1999年,徐宗涛共网罗了90多名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社会闲杂人员,初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他们有组织地进行各类犯罪40余起,致死3人,致伤20余人,非法拘禁5人,抢劫、盗窃、敲榨勒索财物价值百万余元。 在该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徐宗涛以开办夜总会、火锅城,控制海鲜市场,强迫交易,敲榨勒索,收取保护费,插手经济纠纷,非法替人索债等违法犯罪手段,赚取非法经济利益。
他还通过虚报注册资本的犯罪手段,先后开办企业,聚敛钱财,到1999年已形成数千万元的财力。 徐宗涛还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以寻找非法保护。
1999年下半年,当公安机关准备缉捕徐宗涛时,他闻风逃匿,并指使姘妇向公安人员王家爱行贿4万元,由王为其提供该案案情,使徐宗涛潜逃半年之久。王家爱为此被判刑5年。 从今年5月19日开始,历时半个月,济南市4个法院的5个法庭同时开庭公开审理徐宗涛57人团伙犯罪案件。
据办案人员讲,由于徐宗涛团伙作案时间跨度长达10年,仅证人就有400余人,济南市检察机关为复印他们的犯罪材料,用坏了两台复印机,他们的卷宗用一汽车也没装完。
《中国青年报》200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