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隆律师 邱兴隆教授作客金开名家讲堂谈“律师死磕的前世今生与未来”
西政网讯(通讯员程靖姝) 6月26日晚,被称为“三湘刑辩第一人”的湖南大学法学院邱兴隆教授作客金开名家讲坛主讲“律师死磕的前世今生与未来”。讲座由四川金开律师事务所、西南政法大学主办,行政法学院、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人权教育研究中心承办,张永和教授担任主持人,副校长孙长永教授、汪太贤教授、陈忠林教授受邀担任嘉宾。
邱兴隆教授讲述了自己从醉心于理论法学转变为身临其境体会律师的苦与乐的人生经历。邱兴隆教授将自己做律师的原则和态度精妙总结为——磕而不死,“勾”(沟)而不兑。随后,邱兴隆教授围绕“何为死磕”、“磕得如何”、“为何而磕”、“该如何磕”、“磕向哪里”展开了讲授。
说到“何为死磕”,邱兴隆教授坚持自己的理解,他认为“死磕”是一个中性词,是一种敢说敢做、较真的现象。在邱教授看来,死磕对于律师来说是得理、得法的较真,这种不退缩是维护当事人权益和律师人格的体现。近几年律师界的“死磕”发生了异化。
邱兴隆教授通过对聂树斌案、唐慧案等知名案件的的解读,讲述了异化的“死磕”磕程序不磕实体、闹得声势浩大、利用媒体广泛传播、造势加压这四个特点。正是因为这种异化,死磕派虽然还在“磕”,但却已呈颓势。死磕“磕死”,究其原因在于鲜有真功夫的死磕派律师。
邱兴隆教授认为律师是复杂的多元体,为钱磕、为名磕没有错。但作为法律人,理好四个追求的关系更为重要。利上有情,情上有义,当这些价值追求与法相冲突时,必须服从法。对于”该如何磕“,邱教授强调律师应当依法而磕。
在此基础上,无论是程序问题还是实体问题,律师都应该死磕。有法律从法律,没法律从法理,没法理从伦理,没伦理从情理,这些都是衡量正义的标准,都是律师要磕到底的地方。用正当的手段,磕正当的问题,就是正当的磕。关于“磕向哪里”,邱教授认为死磕不等于乱磕,也不等于磕乱,更等于磕死,回到原本意义上的死磕才是死磕派律师的出路与方向。
主持人张永和教授用“理论与技术融合,感性与理性并存”评价邱兴隆教授。陈忠林教授回忆起亲眼所见的死磕派律师在“李庄案”中认死理、不讲理甚至不讲法的作风。汪太贤教授将邱兴隆教授的讲座内容精炼总结为是对我国律师的生存状态,做律师的智慧与律师的准则的阐述,他直言律师在不同的定位有不同的要求。
作为法律的捍卫者,认认真真地“磕”是职业需要;但作为法律的服务者,社会应该有更为宽容的道德标准。孙长永教授则直接抛出了三个问题:死磕出现的社会原因何在?死磕对法治进步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如何评价死磕这种律师现象?对于这三个问题,邱兴隆教授在“传统的死磕”和“异化的死磕”两个角度予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