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铭法学院院长 华东师大法学院成立 长江学者张志铭任创院院长
新学期开学之际,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宣布正式成立。华东师大法学院聘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张志铭先生担任创院(名誉)院长。
校党委书记童世骏、校长陈群向张志铭教授颁发聘书
校领导童世骏、陈群、梅兵、李志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法学院新任领导班子成员,原法律系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出席仪式。仪式由副校长李志斌主持。
李志斌首先宣读了法学院成立和干部任命的相关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原法律系基础上成立法学院。学校聘任知名法学家张志铭教授担任法学院名誉院长,任命张惠虹为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景斌为法学院副院长。
张志铭教授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他从童世骏书记和陈群校长手中接过聘书,表示“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聘书,它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张志铭说,法学院的成立不是从无到有,我们有基础,也有潜力,希望经过5到10年的努力,建成一所在全国法学教研领域有特色、有影响、有声誉,和华师大地位相称的法学院。
“法学院在这春意盎然的早春时节成立,一定能迎来一个灿烂的春天。”新任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感谢学校领导和法学院同仁的信任,表示有幸参与和见证师大法学腾飞,一定会尽心尽力做好桥梁和纽带,做好支撑和服务工作,不负众望和重托。
校长陈群在讲话中对法律系近些年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为法学学科建设做出贡献的所有师生表示感谢,并对法学院的成立表示祝贺。陈群表示,建设高水平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需要一流的法学院;
学校利用国家“双一流”建设契机,在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学校新一轮学科建设的启动之年成立法学院,将有力推动学校法学学科的建设;希望法学院的全体师生能够以法学院的成立为新的起点,共同努力,实现师大法学的更大发展。校党委书记童世骏指出,法学院的建设既需要决心,也需要恒心;既需要智力,也需要智慧;既需要努力,也需要能力。
他要求学校层面制定的提高科研质量、吸引优秀人才的政策在法学院得到全面贯彻,希望法学院的领导班子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制定,以新标准新要求来制定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目标,并期待法学院同仁不辱使命,追求卓越,为学校和师生赢得更高荣誉,为国家和地方输送更多更优秀的法律人才。
华东师大法学院是在华东师范大学法学系的基础上新设成立。据法学院网站资料显示,其前身是原法政系法律教研室,2001年院系管理体制调整后成立法政学院法律系,2007年6月法政学院建制撤销,法律系成为学校二级实体单位进入新组建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法律系共有教师32名,其中正高级职称5名,副高级职称10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1名。1997年起开设法学本科专业;2004年建立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点,2007年经济法硕士点开始招生,2015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