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葬礼诡异照片是怎么回事 梅艳芳怎么去世的
梅艳芳于2003年12月因子宫颈癌病逝,生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订明梅妈每月可领取7万元生活费至百年归老;又赠送香港及伦敦的两物业予挚友刘培基、170万元教育经费予4名外甥侄女,所有资产在梅妈去世后,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但梅妈覃美金在梅艳芳过世后入禀法院,要求法庭判处遗嘱无效。
案件最早由2005年开始受理,本次开庭从今年4月15日开始,审讯持续了17天。审讯的争执点,在于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梅妈指梅艳芳签订遗嘱时,正在养和医院留医,健康逐步变差,怀疑她在精神不佳下,在遗嘱及信托基金上签名。而被告一方,即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学会及刘培基则指出,虽然梅艳芳当时正服抗抑郁药,但神志清醒。
香港最高法院第29庭16日上午9点15分宣布梅艳芳遗产认证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原诉人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要求拿到梅艳芳遗产的诉讼被判败诉,并认为梅艳芳2003年12月订立的遗嘱完全有效,在订立遗嘱时,肝功能衰竭及服用药物不会影响到她的精神状态,及订立遗嘱的清醒程度,法院通过调查了解到管理信托基金的银行职员,与梅艳芳做过详细商讨,当天梅艳芳虽然服食过药物,但影响不大,当时也有医生在场。法庭同时颁令,今次诉讼涉与讼双方的堂费,全数由梅艳芳遗产支付,梅妈无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