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仁 你只能代表自己
马俊仁栽了,像我早就预料得那样,是栽在了兴奋剂上。网上的反应很平淡,没多少人震惊,也没人悲哀。现代竞技运动早就是这么回事,大家都很明白。
三年前,赵瑜的《马家军调查》问世,其轰动性几乎就像一场骚乱,虽然最终没有法庭见,但那因此成了名的女律师的背景却足以让人觉得老马的江湖地位不可动摇。据说当时此书实际上已经把最具“爆炸性”的内容抽掉了,如果不抽掉,很难想像当时会怎么收场。
但现在这般平静却又让人颇为感慨,今天还能有多少人再对那被隐去的“爆炸”物感兴趣?
这有点像中国足坛的假球、黑哨、年龄作假,最初是因闻所未闻,所以称得上是“惊闻”;随着日久月深,人们见识增多,也就那么回事了。何况兴奋剂是个世界性的虚伪现象,不独存在于中国。
说起兴奋剂,1988—1992年间,我倒是关注过一阵,后来资料看多了,也就不感兴趣了。坦率地说,我认为在人类社会现有的制度框架内,这是个不可能解决问题,因此我甚至有些赞同西方某些学者的观点:与其禁而不止,不如索性开放。谁爱吃就吃吧,反正那是自作自受,与他人何干。
话说回来,国家体育总局公开查处马家军的兴奋剂的问题还是很难得啊。因为它不仅表明了中国了根除兴奋剂的决心,更重要的是此举有助于破除虚妄的“爱国神话”。
现代竞技运动自诞生以来,一直是“国家荣辱”的最直接、最有影响力的象征。但它现在已经很难承担这种使命了。现代竞技运动正在全面演变成娱乐产业的一部分,它的观赏性的价值和商业价值已经压倒了它的意识形态功能。
奥运会一完,霍尔金娜的裸照就上了《花花公子》,你说她能代表什么?
长相实在不咋样而且似乎还未成年的刘璇,奥运会一结束也成了“璇美人”,你说这“璇美人”究竟又能代表什么?
伏明霞作为雪碧的形象大使,穿上了一条举世目瞪口呆的“脏裤子”。说到这,是不是有人会这么联想:幸亏伏明霞穿着这条裤子时不是作为“申奥的形象大使”?
再看今天中国那丑陋的足球界,你说那些技术糟糕举止丑陋的球员又能代表什么?
马俊仁与赵瑜打嘴吧官司时说,赵瑜糟蹋马家军,全国人民不答应(大意)。
你说马俊仁怎么就知道全国人民都不答应呢?他搞过统计么?当然,有意义的问题并不在这里,而在于他那套先验的“代表”理论——竞技的成绩就是国家的荣誉曾经非常流行。以前许多运动员都习惯“代表”,我们也曾习惯让别人来代表我们。
但现在必须反问的是,他们真能代表我们吗?或者说,他们在宣称要代表我们时,我们是否愿意授权?人大代表(国外叫议员)提交议案时,无论从理论和事实上还不能说“代表全国人民”,还只能是代表部分选民的意见,这些运动员凭什么就能自说自话,“代表全国人民”?其实他们已经不能代表什么,只能代表自己,或者因模样漂亮和名气很大,成为某种商品的形象代表而已。
回头再看马家军能代表什么?比较确实的答案是,它曾代表过“中华鳖精”!
说到“中华鳖精”,实在应该顺便说说近年在中国臭名昭著的各种营养液,诸如什么“脑黄金”,“核酸”“纳米水”。有趣的是,在马俊仁与赵瑜的那场嘴巴官司中,也把一种营养液牵扯了进来,这个营养液有一个吓死人的大名“生命核能”,而这吓死人的“生命核能”就是马俊仁以一千万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今日集团的一个营养配方调制出来的玩艺。
说起来,当时传媒还曾鼓噪说,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宗“知识产权交易”,但如此一桩巨大的产权交易不知后来怎么就没声没息了呢?这也真是一件蹊跷无比的事。
罢了,像这种涉及所谓“商业机密”的玩艺不提也罢。还是言归正传,现代竞技运动已经不再具有理所当然的“代表”功能,通常情况下,还是让他们代表自己吧。除非那选手无论在技艺和人品上都令人佩服,否则我是不会随意授权,让他们来代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