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王开明 王开明:产权明晰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核心 福建有林改经验可借鉴
原标题:王开明:产权明晰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核心 福建有林改经验可借鉴
人民网福州11月8日电(记者 钟巧花 李章亮)“农民土地产权明晰了,农民就能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红利。”十八届三中全会进入倒计时,在改革现有土地制度的诸多呼声中,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研究员、福建省南方科技经济研究院院长王开明把目光聚焦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上。
王开明认为,产权明晰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福建有林权改革的好经验,其他类型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如果能像林改那样推进一步,农村就真正“活”了。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农民土地经营权的问题,这大大推进改革开放进程。不少观点认为,如今30多年过去,这项改革的红利已释放得差不多了。十七届三中全会则决定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并明确提出“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王开明看来,过去家庭承包是10年不变、30年不变,而改为“稳定并长久不变”,还给农民发土地证,这让农村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有了长足发展。
“但现实离目标还有距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尚未完成,这导致部分地方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地。”王开明分析,“所以我们就盼望十八届三中全会能够在上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基础上,再往前迈进一步,能够使确权登记赶快完成。还有,能不能把‘稳定并长久不变’变成‘永久不变’?从而赋予农民永久的土地使用权。”
王开明进一步分析,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就是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应该不受约束,才能让农民得到土地增值的好处。所以,针对土地流转问题应该进行深层次改革。
“首先,产权要明晰,否则,交易就有风险。”王开明如是指出。
据悉,农村集体土地类型较多,一般可分为耕地(养殖水面)、山林、四荒地、农业建设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等六大类。
他表示,目前农村遭遇的普遍困境是,不少地方出现了“弃农”现象。
“有些农民已经举家进城,市民化了。那他们的耕地怎么处理?宅基地怎么处理?盖的房子怎么处理?还有的情况是,很多年轻力壮的农民进城打工,剩下老人小孩守着承包地、守着宅基地和住房,出不来,导致很多土地抛荒,或者流转起来很困难。”王开明认为,这些问题,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他表示,如果产权明晰,农民可以让土地有偿流转。举家进城的这部分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得到一部分财产收入,然后进城安家落户、创业;而有志于在农村创一番事业的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形成规模经营。
再者,有了明晰的产权,农民可以向银行抵押贷款,获得创业资金,对发展生产帮助巨大。
当前,全国正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步伐,特别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王开明指出,这倒逼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如果土地不能顺利流转,形不成规模,也形不成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农场。
目前,福建的城镇化率已达到59.6%,也就是说约有60%的人口住在城市里。
“但是从户籍来看,全省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0%,说明相当一部分人进城了,但身份还是农民。福建耕地本来就很紧缺,人均耕地少,但是我们还有丘陵、山地,沿海还有天然渔场,形成家庭农场,还是有条件的。”王开明说。
据了解,福建省林权改革效果很好,特别是2003年5月福建省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明市全力推进,于2005年底率先在全省完成明晰产权和确权发证主体任务,大大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而就在今年10月,福建莆田32户农民领到《莆田市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证》,成为全省首批领到土地房屋产权证的农民。
王开明认为,这些先行先试,正是为接下来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改革提供了好经验。